兒跌斷手強索麥當勞7060萬 消防夫妻辯:數目不大不算威嚇
兒跌斷手強索麥當勞7060萬遭判刑,消防夫妻上訴辯,數目不大不算威嚇。(達志影像)
前新北市消防局員工蔡一郎、黃櫻惠2017年因當時5歲兒子玩耍時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向麥當勞稱要檢舉消防設施不合格,索賠7060萬元。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起訴,不過法院認爲2人行爲與職務無關,依恐嚇取財罪各判2人1年2月,夫妻不服上訴,蔡還強調,「孩子在父母心中無價」,且麥當勞換了多次窗口,沒有要改善的意願,因爲這數目對麥當勞來說金額不會很大,只是九牛一毛,所以達不到威嚇。
黃女在庭訊時否認犯案,僅說稱她只是「關心」這件事。蔡男的律師則主張。兩人檢舉行爲只是針對民事賠償,且夫妻開高價是兩人主觀價值判斷與談判的籌碼,完全是小蝦米對抗大財團,爲了防止意外,還特別寫下「不自殺聲明書」。
檢方調查,2017年蔡男和黃女的5歲兒子,由阿嬤帶到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卻在溜滑梯時摔傷,醫藥費約6700元。不過2人疑似投資失利,積欠200多萬債務,藉此獅子大開口,還濫用職權登入「消防安全管理系統」,調查安檢資料,強向麥當勞要求7060萬賠償金。
因麥當勞不肯,2人以民衆身分到處檢舉,甚至以新北市長侯友宜組的「公安稽查小組」向麥當勞施壓,稱要趕快和解,最後降價到3780萬元,還說880萬元可以用餐券抵償,麥當勞受不了決定報案。檢方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對夫妻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爲2人到處檢舉,利用這種方式索賠,且7060萬元鉅額賠償金,逾越一般社會大衆所能容忍的程度。且後續夫妻與麥當勞協調時,都未提到兒子受傷部分,由此可見,2人檢舉麥當勞,並非因爲兒子受傷,而是希望藉這個事情索取超出行情的金錢。
不過檢方以借勢藉端起訴,法官認爲,該法條必須要與職務行爲有關,經詢問新北消防局,2人負責業務是處理民衆訴願,並非實際稽查人員,他們的檢舉,也是一般人所能進行。不過2人身爲公務員,卻利用公職累積專業知識,洞悉麥當勞若干分店,可能存有不符消防、建管等法規,反向麥當勞要求顯逾一般人得以容忍程度鉅額金錢,否則將大量檢舉,嚴重影響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形象,依恐嚇取財罪各判2人1年2月,夫妻不服上訴,目前正在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