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銀行補發高管2023年延期薪酬:有人補百萬,也有人被扣回

近期,平安銀行、光大銀行、浙商銀行等多家銀行披露了2023年度高管薪酬剩餘部分。其中,部分高管補發了超200萬元的工資;但也有人的補充工資被扣回調整,被“反向討薪”。

有銀行人士表示,商業銀行“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已相當普遍。如果銀行高管出現有損銀行利益的行爲或違規操作,高管的獎金就會扣減或者取消,用以約束銀行高管的行爲。

當前,不少銀行已經制定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辦法”,不管是高管還是銀行員工都可能會被反向討薪。這也有利於銀行加強內部管理,有利於銀行業的合規健康發展。

多名高管延期薪酬工資超過200萬元

根據各家銀行的公告,不少銀行高管的補發薪酬達到了200萬元以上。如平安銀行副行長楊志羣補發工資達到269.95萬元、原行長鬍躍飛補發工資達到246.87萬元。同時,浙商銀行副行長駱峰等高管的補發薪酬均達到了200萬元以上。

補發工資在100萬元以上的高管人數亦不在少數。平安銀行補發工資的9名高管中,除了兩位在200萬元以上外,還有6位補發工資達到100萬元以上。浙商銀行中除駱峰外,另有兩位高管補發工資達到了180萬元以上。

此外,光大銀行多位高管的補發工資最高的是該行副行長、風險責任人楊兵兵,補發金額爲81.24萬元,其次是副行長齊曄,補發金額爲74.31萬元。

根據光大銀行數據顯示,根據有關政策規定,該行執行董事、監事長及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實行延期支付,2023年度本行上述人員延期支付的績效薪酬總額爲人民幣506.01萬元。

銀行高管的薪酬爲何會延遲發放?根據2010年原銀監會印發的《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銀行高管的薪酬多分爲兩部分,其中績效薪酬部分會進行延期支付。而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覈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各家銀行也根據相關條款制定了自己的《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辦法》。有銀行業內人士指出,銀行的延期支付期限通常在3年到5年,同時也會規定董監高績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比例。

有銀行高管薪酬反被扣回

在已披露的銀行高管薪酬中,有人的薪酬反被扣回。根據光大銀行公告,該行對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級)董鐵峰2023年度薪酬作相應扣回調整。但具體原因和金額並未在公告中透露。

“一般來講,銀行的績效薪酬的多少,是根據銀行總體的業績情況、相關指標有關係。”有銀行業內人士指出,但如高管所管轄的業務出現了風險或不達標,其薪酬可能也會被追回。

根據《指引》,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

據瞭解,薪酬追索扣回,在業內常常被稱爲“反向討薪”。各家銀行會在內部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賞罰機制。這一制度通常針對的是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員工。

“延期支付薪酬,就是要讓這些高管和關鍵崗位的員工做事謹慎,不可急功近利、不顧風險。”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這可從一定程度避免了高管只顧滿足當前指標而忽略風險的作風,這能夠促進“關鍵少數”人員在風險管理方面履職盡責,更好地推動全行的風險防控、審慎經營。

實際上,“反向討薪”已經在多家銀行中實施。從2023年報數據來看,披露“反向討薪”的上市銀行包括哈爾濱銀行、東莞農商行、瑞豐銀行、威海銀行、甘肅銀行、渝農商行等10餘家,累計“反向討薪”金額近億元。

此外,有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各家銀行當前制定的延期薪酬制度並不對外公佈,相關獎懲制度是否合理仍是關鍵。當前各家銀行鍼對延期薪酬的披露方面主要着重於薪酬的數額,但獲得薪酬的標準和原因並不予以披露。他認爲,監管層應出臺相關指導性文件,以進一步規範銀行延期薪酬披露的情況。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姜樊 編輯 陳莉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