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放寬共有產權房申請門檻
證券時報記者 吳家明
如今,多個城市陸續推出了共有產權住房,也適當降低了申請門檻。在業內人士看來,相比人才房,共有產權房的受衆顯然更廣,此舉也有助於吸引更多的人才。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一般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採用市場化方式建設籌集,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供應,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住房。
近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調整東莞市共有產權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購資格條件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在銷售第二階段放寬申請人範圍至全市,並全面縮短各類申請人需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未來,東莞共有產權購房人的資格或進一步放寬。
除東莞外,南京等地也相繼出臺了針對共有產權房的政策內容。此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佈的《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首次購買的產權份額比例爲50%至80%,且不限戶籍。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及各類人才原則上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原則上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8年後,可按市場指導價一次性購買剩餘產權份額,其中各類人才和定向供應的羣體限制增購年限可放寬至3年。
而在深圳,備受關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的“共有產權房時代”越來越近,越來越多的共有產權房項目浮出水面。
近日,深圳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發佈《光明區新湖街道光僑食品廠片區城市更新單元規劃(草案)》,此次對項目地塊劃分與用地佈局進行了調整,規劃9棟住宅(包含3棟共有產權房),1棟幼兒園以及1塊36班九年制用地。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共有產權房價格較低、門檻較低、服務均等。只要有一定年限社保繳納、無房的人羣,基本上都能申請,極大降低了購房門檻。共有產權房真正面向全體住房困難人羣,而不是僅限於人才,這也是政府公共職能迴歸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