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稱凱旋苑「夫妻共有」 侯辦批:父權思想曲解法律
凱旋苑。(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妻子27日發出公開信表示,文大土地、建物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且2026年改爲青年房舍出租或社會住宅。對此,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昨質疑,凱旋苑是婚後出資成立公司興建,當然是夫妻共同資產。對此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婚前財產,所有權當然屬於侯太太的,痛批民進黨以父權或夫權思想出發,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視聽。
王敏旭表示,昨日競選辦公室的記者會中,律師陳佳瑤已明確指出,所有建築資金,全部都由孃家出資,即使侯友宜已跟太太結婚了,侯也沒有所有權,因爲法律已經修改,所有權、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還是侯太太跟孃家的人。
王敏旭指出,《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夫妻之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都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這是我國《民法》爲貫徹男女平等,夫妻人格各自獨立、經濟地位平等所作的重大修正。
王敏旭說,民進黨全黨上下背離時代潮流,以父權或夫權思想,主張侯太太於婚後以自有資金或孃家資金建築房屋、設立公司、登記股份,與侯友宜形成共有關係,是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