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助弱勢領給付!國民年金今年與互助社擴大試辦週轉金

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近日提案「儲蓄互助社辦理協助國民年金弱勢被保險人繳納欠費試辦計劃」,擬納入互助社並擴大範圍包括「喪葬給付」及「將屆滿老年給付5年請求權」對象。(報系資料照)

曾有部分地方政府發現部分民衆死亡後,因欠繳國民年金保費導致遺屬無法領取相關給付,計算後卻發現,領取的給付大於保費,因此媒合慈善團體、宮廟等提供週轉金協助,爲擴大辦理,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近日提案「儲蓄互助社辦理協助國民年金弱勢被保險人繳納欠費試辦計劃」,擬納入互助社並擴大範圍包括「喪葬給付」及「將屆滿老年給付5年請求權」對象。

如屏東縣政府與地方慈善團體代墊國保保費合作,辦理至今已申請19案、並覈准17案、皆是喪葬給付個案;臺東縣政府與臺東天后宮合作,至今也有約20案申請,也僅針對喪葬給付個案。

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執行秘書石美春表示,部分案件符合保險給付事由後,可領取的給付比保費高,照理說應該會盡快繳交,實務上弱勢民衆可能連生活都難以維持、何況是積欠多年的保費?因此有地方政府與慈善團體、宮廟合作,初步以一次給付的喪葬津貼爲主,只要給付大於保費支出就協助週轉,符合條件的遺屬還可以繼續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爲擴大辦理,因此提案與各縣市均有的互助合作社合作辦理。石美春說,除了喪葬給付外,地方政府也提案把將屆滿5年請求權時效的老年給付案件納進來,因爲部分老年給付支出大於保費累積,且繳清保費後還能持續請領老年給付至其死亡爲止。

石美春擔心,由於詐騙猖獗,部分民衆擔心受騙上當、而不願與國民年金服務員合作,屏東縣及臺東縣因有往例可循,試辦計劃僅與2縣市的儲蓄合作社合作,如果試辦效果不錯,將擴大至各縣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