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兆才受賄案一審開庭 被控非法收受財物4341萬
8月28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受賄一案。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杜兆才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副局長,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賽事承辦、人事安排、球員轉會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341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杜兆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杜兆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杜兆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各界羣衆20餘人旁聽了庭審。
今年以來,中國足壇反腐已有10人被判。2024年8月21日上午,湖北省崇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原局長、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馬成全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
2024年8月20日上午,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鬆受賄一案,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貪污、受賄、單位行賄一案,同日宣判。黃鬆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辜建明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24年8月19日,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同日獲刑。李毓毅、付翔均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24年3月26日,5起足壇反腐案同日宣判。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案、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案、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案、中國足協原國管部部長陳永亮案、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原競賽部部長劉磊案一審宣判。
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於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被判有期徒刑8年。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原競賽部部長劉磊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編輯: 祝聞豪
責編: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