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青安查緝3新重點!財部找八行庫總座 畫定人頭戶紅線、回溯調查

財政部公佈第一波新青安查覈結果,發現有一五○二件違規,其中轉租的有一三三二件、佔了九成,人頭戶一七○件。記者杜建重/攝影

知情人士透露,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今天上午再度召八大行庫總經理開會,有三大新青安查緝的新重點出列,其中除了對親屬間的移轉設定,畫定出「人頭戶」的紅線之外,更將「回溯調查」,即使借款戶已賣屋,但八大行庫也將回頭清查在持有期間是否沒有「自住」事實。

據指出,上述三大重點主要是在第二波新青安清查,也就是對新青安4月1日之後的申貸案調查時,把各行庫調查的標準更一致化,不要「調查不同調」,今天所釐清達成共識的三大重點包括,1. 把親屬間的限制移轉及設定,除了容許一等親的移轉之外,界限放寬,明確限定在二等親及配偶的範圍之內;2. 回溯調查先前新青安借款戶,若已把房子賣出,則在持有期間是否符合新青安房貸的規範;3.  對新青安借款戶在銀行的其他貸款作調查,瞭解貸款內容和金額在比例上是否合於規定。

其中,第三點的回溯調查,是財部要求八大行庫,不能新青安貸款戶把房子賣出之後就沒事,由於新青安從去年8月1日才上路,這麼短的時間就賣房,也許該借款戶從頭到尾就沒有「自住」的事實,例如,一買到就出租,這類情況,即使貸戶賣完房子之後也還完銀行貸款,銀行還是要政府加銀行補貼的2碼利息追回來。

至於查人頭戶最重要的謄本上的限制移轉及設定關係,原本是僅限於一等親之內的移轉可不算人頭戶,但經過八大行庫向更多客戶瞭解實際狀況之後,發現二等親的兄弟姐妹,或配偶之間的移轉也所在多有,然而有些行庫有計入人頭戶計算範圍,有些則未計入,今天則統一標準,二等親或配偶的移轉,可不納入人頭戶的裁量範圍。

至於還得再調查新青安的其他貸款內容和金額的比例,知情人士指出,主要包括去了解借款戶其他貸款內容和金額的比例,若比對新青安的借款,是否有異常的狀況,倘若有異常,則該新青安借款戶亦有人頭戶的可能。

新青安第一波查緝的結果,在超過1700件高風險態樣中,高達9成、1502件都是違規案件,其中更有1332件的「包租公」,行庫主管指出,資料的勾稽,除了來自內政部的租客申請租金補貼時,由於必須要註明居住地址,因此和新青安的借款人資料一比對,違約轉租的貸戶就現形之後,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借款人直接叫租戶,把每月的租金匯到銀行的房貸帳戶,於是被捉到轉租。

至於國稅局與內政部的的租金補貼資料勾稽,由於新青安是去年8月1日上路,因此,今年申報去年所得稅時,只要新青安貸款戶在12月底之前有出租行爲,而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話,就已可透過兩大部分的合作,勾稽到轉租的事實。

另據瞭解,財政部目前並未對八大行庫要求在查到違規之後的「一致性作法」,包括寬限期、成數、利率、年限如何縮短,仍視各行庫自行拿捏,其中最嚴格的作法,是成數從8成降爲7成、利率拉高至2.5%,借款年限從40年縮至20年,另外寬限期從原本的5年,降爲2年,或是直接取消寬限期。

此外,即使利率未拉高至2.5%,但由於政府加行庫,補貼新青安的利率目前爲2碼,因此,利率也會從1.775%拉高至2.275%的水準,仍比央行升息之後的一般首購族利率2.185%來得高。

而6月新青安量能明顯比5月減少10%以上,多家行庫主管指出,主要和各行庫嚴查、緊縮新青安有關。行庫主管私下坦言,去年8月1日上路的新青安政策房貸,由於希望發揮協助年輕人買得起屋的政策效果,因此,雖然財政部未訂定明確的KPI指標,但各行庫都有「默契」,也就是相關業務一定要有所成長,免得各行庫在比較數字時不好看,但如今整個氛圍已完全不一樣,新青安一時之間成爲「過街老鼠」,各行庫在承作時更是從嚴把關,所以整個量能較5月大幅縮水。

其他原因,還包括了銀行法72條之2的上限已接近警戒線,使公股銀行可承作房貸空間有限,除此之外,公股行庫的其他企金放款,這些都是所謂的「風險性資產」範圍內,這些業務量的增加也會排擠到房貸的空間,這三大原因,造成新青安業務量在6月較5月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