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洗錢大亨」收押看守所內...突遭牢友筆筒砸頭 帶傷出庭
▲「洗錢大亨」郭哲敏(前)審理期間曾交保5000萬元,並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劉昌鬆/臺北報導
被稱爲「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博弈網站、從事地下匯兌217億元,被起訴賭博、洗錢等罪嫌,現羈押禁見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傳出郭男在臺北看守所遭其他收容人拿筆筒砸頭,幸無大礙,所方正調查事發原因,並對攻擊者違規處分。
據悉,事發於本週二(13日)下午,郭男和律師結束會面,管理員集合其他結束律見的收容人,準備帶隊回舍房時,1名收容人突然拿起管理員辦公桌上的1個筆筒,朝郭男頭部砸下去。
郭男被打中後退開,管理員立刻制伏動粗的收容人,並將郭男帶到所內衛生科檢查,幸未破皮流血,郭男也沒暈眩劇痛等不適,簡單處理後回舍房,昨(15日)照常出庭,未顯現異狀。
據悉,所方正調查事發原因,郭男尚未表明是否告對方涉嫌傷害,郭男的律師團屢次爲郭男聲請交保停押被駁回,合議庭日前裁定郭男從今年7月12日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並再度駁回郭男的交保聲請,此時發生這種意外,是否會促使合議庭准許他交保,有待觀察。
針對此事,郭男的律師婉拒迴應記者查證,所方以事涉收容人隱私爲由,不透露詳情。
▲「洗錢大亨」郭哲敏審理期間曾交保5000萬元,右踝並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圖/記者黃哲民攝)
郭哲敏今年(2024年)4月23日曾獲合議庭准許交保5000萬元,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須佩戴電子腳環監控防逃,郭男迅速繳錢辦妥手續,出庭向法官反映電子腳環電池續航僅4小時且充電不便,希改用電子手環,但被法官勸退。
檢方提起抗告主張郭男交保恐影響尚未出庭證人的證詞,且郭男經常出國,有絕對財力偷渡國外生活,高院廢棄新北院合議庭的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合議庭於5月7日改裁定郭男和共犯張旭升續行羈押禁見,郭男短暫恢復自由15天就重回牢籠。
郭哲敏被控經營博弈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餘元等犯行,逃亡國外10個月後,去年(2023年)8月10日從泰國曼谷被遣送回臺歸案、羈押禁見,去年11月被起訴涉犯賭博、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郭男的女友、前女模錢帥君曾低調旁聽開庭,與郭男深情對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