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國人最愛日本感冒藥「含毒」!業者進口遭「運毒」罪偵辦
臺北地檢署
張姓代購業者在2022年疫情期間,自日本進口100盒共4400包的「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感冒藥來臺轉售,調查局查驗出該感冒藥內含第四級毒品及先驅原料成分,懷疑有人走私提煉製毒,依運輸第四級毒品、走私等罪嫌將張姓業者及弟弟、收貨人潘姓業者3人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3人走私毒品罪嫌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但檢方認定張男未經衛福部許可,進口列管禁藥,涉犯《藥事法》,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
「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在臺灣、日本都具有高知名度,是不少臺灣人家裡必備的感冒藥,許多國人赴日旅遊時,都會到藥妝店購買掃貨。
2021年12月,從事國外代購及集運國外商品來臺業務的某科技公司張姓負責人,在日本訂購100盒共4400包的「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感冒藥,委託報關業者申報進口郵包,由弟弟出面收貨入臺,結果誤將收貨人寫成潘姓客戶臺南市的地址。
2022年1月,臺北關竹圍分關海關人員查驗該郵包時,發現大批感冒藥,予以查扣,並送調查局鑑定,結果檢出內含第四級毒品「二氫可待因」及第四級先驅原料「甲基麻黃鹼」(純質淨重88公克),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四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品進口罪、《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將張姓兄弟及潘男3人函送北檢偵辦。
檢方調查時,張男3人否認走私感冒藥煉毒,張男辯稱當時疫情嚴重,潘男詢問他有無取得日本感冒藥管道,他遂在日本訂購,計劃進口後轉賣潘,不知感冒藥含有第四級毒品成分。檢方採信張男說法,認爲3人運毒、走私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
不過,檢方認爲,張男從事代購集運,應注意該感冒藥內含列管的「二氫可待因」及「甲基麻黃鹼」成分,屬於《藥事法》規定的禁藥,須經主管機關衛福部覈准才能進口,因此涉犯《藥事法》過失輸入禁藥罪,但審酌張男並無前科,且犯罪情節及所生損害均非危巨,給予張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