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趁搬家連鄰居財物也順手牽羊 還叫2輛計程車協助
37歲陳姓毒品通緝犯趁搬家之際,竟順手牽手鄰居現金和財物,警方根據協助搬家2輛計程車行經路追查在桃園市龍潭區福源路1間出租民宅內查獲,全案於20日依涉嫌竊盜及毒品通緝犯移送偵辦。
▲警方根據協助大搬家的2輛計程車行進路線順利查獲。(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員警幾天前接獲陳嫌的鄰居報案,指稱位於中壢區中山東路一段223巷住處的財物不翼而飛,因此報警請求協助。警方獲報後調閱社區監視器後發現當日7時許,陳嫌和其妻子正在搬家,物品之多還一次叫了2輛計程車協助大搬家,因此鎖定陳嫌的路線後前往查案,結果到了陳嫌在龍潭區新的租屋處時,發現陳嫌居然是1名毒品通緝犯。
陳嫌一開始還辯稱是搬家時搬錯物品,沒想到警方早已掌握證據,陳嫌自知事蹟敗露,只好將偷來的物品全部供出(LV肩包1只、卡片夾1只、長夾1只、信用卡3張、銀行存摺1本、監視器1臺、球鞋1雙),但偷來的1萬元現金已全部花完。
▲▼順手偷走LV肩包1只、卡片夾1只、長夾1只等財物。(圖/中壢警分局提供)
陳嫌到案後表示,在中山東路居住時沒有認識半個人,當時林男正好搬進來成爲鄰居,因爲要離開了,所以想要找他打聲招呼,因爲前門沒開,因此下到地下室後走到隔壁找林男,結果看到林男地下室的鐵卷門沒關,因爲生活財務吃緊,一時貪念拿了被害人的皮包後離去;至於會被通緝則是因爲戶籍地在新北市土城區,平時沒有接到司法通知書纔會被通緝,除了會把所有東西還給自己的好鄰居外,也會隨案至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