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士科案柯文哲為新光集團量身打造? 前北市府秘書長回應了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聯合報系資料照
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北士科案爭議,議員林杏兒今秀出當時會議資料,柯市府110年3月3日拍板前,早已3度與新光醫院、新光人壽訪談,柯拍板通過版本,與3度訪談內容大同小異,質疑量身打造,柯市府時期秘書長陳志銘迴應,市府針對每次公告招商,都會重新訪談潛在投資者,過程有流標代表新壽提議未全盤採納。
林杏兒追查發現,柯市府110年3月3日拍板前,早已3度與新光醫院、新光人壽訪談。第1次109年4月10日由時任副秘書長陳志銘主持,會議記錄指3塊基地總體開發量體大,易導致投資人招租去化壓力大,另建議設定地上權期間70年比較適合、不要有產業別限制,正是此案爭議點。
現任北市府參事的陳志銘迴應,市府針對每次公告招商,都會重新訪談潛在投資者,109年4月10日會議是爲第2次公告招商進行訪談,與第3次公告招商並沒有直接關係。第2次流標代表市府對於新壽提議未全盤採納,纔會有後續第3次公告招商。
產發局補充,北士科案第1次公告招商爲108年10月31日,第2次公告招商是109年6月30日,第3次公告招商則爲110年7年30日。
產發局表示,爲了解北士科T16、T17、T18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案第1次及第2次流標原因及民間投資意向,前市府召開產業座談會及訪談潛在投資人,反映重點包含招商開發土地面積過大(近8.4公頃)、規範智慧健康關聯產業設施比例高、特定產業對象尋商不易等。因此檢討招商規劃,研提調整方案。
產發局說,經過前市府促參委員會及市長室會議研議及評估,爲吸引更多投資人蔘與本開發案,第3次公告招商採3筆基地個別招商。
產發局提到,因新光人壽亦爲本案潛在投資人之一,109年4月10日(第1次公告流標後)、109年11月11日及110年2月17日(第2次公告流標後)邀請新光人壽於市府進行訪談。
市府迴應,市府立場堅定一致,希望留給政風足夠空間釐清事實、調查真相,檢調有相關資料的需求也會配合提供,如果調查結果有問題,一定依法追究;如果沒問題,也還當事人清白。
陳志銘(右)現爲臺北市政府參事,曾是柯市府任內秘書長、副秘書長。記者楊正海/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