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竟違建2400㎡玻璃房?拆

近日,江蘇南京有市民反映自己所住的一處30多層高的雙子樓樓頂,蓋有兩層、總面積超2000平方米的違建玻璃房,其中一棟樓頂還建了陽臺花園。

頂樓驚現兩層大面積違建玻璃房

市民王先生(化名)於近期購買了一套住房,入住後卻發現家裡的油煙排放功能有些異常,且該公寓樓每家的油煙味都非常濃。通過用航拍儀航拍,他發現樓頂的煙道竟完全被堵塞了,33層和34層均爲違建玻璃房,內部還擺放有桌椅。

據知情人士提供的照片顯示,這兩棟樓的原始宣傳圖上並不存在玻璃房。

據介紹,這兩棟公寓樓的違建玻璃房面積都有上千平方米,因爲毗鄰南京玄武湖和紫金山,樓頂的景觀非常好。目前,A棟違建建築已被租賃給一家公司,而B棟的違建建築尚未投入使用。

據瞭解,該違建早在兩年前就被舉報過。地方有關部門表示,此前接到過多次關於這兩處違建的舉報,但是由於多種原因,一直沒能將其拆除。“這個違建已經被錄入南京市的違建系統,上面會根據系統中的違建進行安排。可能現在不是拆除的最佳時期,要根據我們後面的程序,或者人力、物力、財力,選擇合適的時間。”

最新通報:將組織專業隊伍拆除

昨日(3月22日),南京市玄武區城市管理局發佈《關於御湖國際樓頂違建處理情況的通報》表示:

遇到違建行爲可依法舉報

違建不僅破壞小區環境、損害其他業主利益,還會給房屋結構、消防安全等帶來隱患。該公寓樓原管委會負責人表示,樓頂建了違建之後,導致樓下油煙無法排放,消防安全通道無法使用,違建裝修時還曾起火。

那麼,遇到這種違建行爲該怎麼辦?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明確規定:

轉自: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