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大同出售仁愛芙蓉大樓估進帳72.63億元 發股利有信心

大同處分芙蓉大樓利益約72.62億元,除提升大同集團整體營運發展需求,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達節省管理成本之外,也需回補歷年將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用以彌補虧損的差額,在回補特別盈餘公積之後,剩餘金額纔是可供分派盈餘的基礎,但此金額不排除也包括其他用途。

芙蓉大樓將出售予璞永建設、璞慧建設、璞慶開發企業、海悅國際開發、敦富開發建設、鈜富開發、濟盟建設、臺灣樂菲公司,並已完成簽約,交易總金額131.25億元;處分利益72.62億元,預計今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後認列。

芙蓉大樓位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地下2層至地上第6層及第13層至第15層,土地面積2843.08平方公尺(860.0317坪)、建物面積2萬1160.30平方公尺(6400.99坪)。該案經第一太平洋戴維斯不動產及中華不動產專業估價,在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正常價格分別爲約63.05億元與約60.53億元,前述整宗不動產若採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利用之特定價格估值則分別爲新臺幣約102.62億元與約93.5億元。

鑑於歷年來已將帳面價值調整爲公允價值並認列投資性不動產評價利益及彌補累積虧損,根據大同公司重訊公告可知,本次預計認列之處分利益高達72.6億元。對於股東最關心的股利,大同公司也強調,由於本次處分利益需於113年下半年度交易完成後才能認列,故實際需回補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及未來可供分派之盈餘,現在尚無法確定,但公司強調有信心持續加速朝向對廣大股東兌現發放股利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