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充電短路害死3人 車主、房東過失致死遭起訴

桃園中壢1棟分租透天2022年9月發生火警,蔣姓、廖姓、楊姓租客被救出後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偵辦,發現是57歲鄧姓女子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短路起火,因其擅自更換充電線釀災,另43歲彭姓、58歲羅姓房東擅自加裝鐵窗妨害逃生,依過失致死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中壢1棟分租透天2022年9月發生火警,蔣姓、廖姓、楊姓租客被救出後送醫不治。桃園地檢署偵辦,發現是57歲鄧姓女子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短路起火,因其擅自更換充電線釀災,另43歲彭姓、58歲羅姓房東擅自加裝鐵窗妨害逃生,依過失致死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彭姓女子、羅姓男子在桃園中壢出租房子,鄧姓女租客在2022年9月9日晚間,因爲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內部短路而引發熱失控起火,鄰居聽到爆裂聲通報消防隊。住在裡面的蔣姓、廖姓、楊姓租客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鄧女坦承是電動車所有人,當天晚間下班後即將充電線插在房子插座,隔天上班後拔除插頭。火災當天也有充電。她也坦承,因爲無法正常充電,2022年9月4日委託義子購置相應充電線,義子則是購買二手線給鄧女使用。

彭女坦承,購屋時就知道房子有增建及陽臺外推,並擅自加裝鐵窗,足以妨害逃生,也知道鄧女友充電習慣,而有電路無法負載的疑慮。桃園市建管處認定,該建物垂直增建3層樓建物,2018年認定爲違章建物,並加窗鐵窗、頂樓加蓋,違反建築法有影響逃生。

桃園地檢署偵結,認爲彭女、羅男對於房屋的防火避難設施有管理監督義務,明知道建物應該設置陽臺或屋頂避難平臺,以避免火災時住戶無法順利逃生,而鄧女對於電動車電池及充電線路有管理監督義務,明知道車輛充電維修應符合使用規則,不得擅自更換電線,也應注意充電時間,避免設備故障引起短路,將3人依過失致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