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與大佬

距今3800多年前,一個河南的“攤販”到河北做生意,路上被劫了貨,不幸丟了性命。

這個人叫做王亥,是商湯的祖先。

從始祖契到商朝建立者湯,商部落歷十四世,經八次遷徙,他們長期在部落間做買賣,一說“商人”一詞的由來就是源自這些走南闖北的商人。

王亥是商的第七任首領,他駕着馬車,載着帛牽着牛羊,前往黃河北岸的有易(今河北雄縣)交易。

《竹書紀年》記載,王亥一路奔波來到河北後,有易氏的首領緜[mián]臣見財起意,殺了王亥,搶走貨物。

之後,王亥的兒子起兵討伐有易氏,爲父報仇。一個擺攤血案由此引發了一場大戰。

從河南偃師縣二里頭遺址到鄭州商城遺址、安陽殷墟,都出土了大量貝幣、玉石,留下先周時期人們貿易的痕跡。當時,城邑沒有購物中心與超市,在街市上擺攤是最原始,也是最常見的交易方式。

隨着社會上交易活動頻繁活躍,商代已有“日中爲市,交易而退”的景象,來自各地的石器、玉器、銅器、牲畜等商品彙聚在一起,進行交換。

前有北大畢業賣豬肉,今有雙語碩士當保姆,而在這羣商代的攤販中,也出現了一位大佬。

《尉繚子》記載:“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賣食棘津。”《戰國策》也說,“太公望,齊之逐夫,朝歌之廢屠”。

這是說,在晚年垂釣渭水之濱邂逅周文王前,周朝開國功臣姜子牙曾經做了N年生意,在集市上賣肉賣酒。他同時還研究治國安邦之道,真是一個念念不忘詩與遠方的小攤販。

▲姜子牙劇照:想不到吧,這也是一位擺攤大佬。

武王伐紂後,西周同樣重視工商業,並且對工商業進行壟斷性經營,由官府設立“工正”、“工匠”等進行管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工商食官”。

儘管工商業者在身份上受到嚴格限制,但西周統治者還是保障了小商小販的蠅頭小利。

據《周禮》記載,周朝時設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分爲早、中、晚三次。其中傍晚時的晚市也被稱爲“夕市”,就是小攤販進行零星售賣的活躍時間。西周還設置了專門監督市場的官吏“司市”。這些人負責維持市場治安、管理市場秩序,堪稱中國最早的“城管”。

爲了招徠包括攤販在內的天下商人,周朝統治者發佈了《告四方遊旅》:“告訴四方商旅,渡口有船,途中有店,所到之處就像到家一樣。如果貨幣面值小,買賣不方便,就鑄幣值重的‘母’幣與原本幣值輕的‘子’幣共同流通,以方便商旅……不要使市場上的貨物匱乏,需使物價合理穩定,這都是爲了百姓生活安定。”

姜子牙將市井氣帶到了他的封地齊國。由於當時齊國“地瀉滷,人民寡”,齊國曆代國君注重發展手工業與漁、鹽業。齊國靠販運、絲織、漁鹽起家,後來,另一個出身商賈的名相管仲藉此“徼山海之業”,發展商品經濟,使齊國一躍成爲東方強國,助齊桓公率先在春秋諸國中稱霸。

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時期,小攤販迎來了新的春天。當時,涌現了齊、晉、鄭等重商國家,出現了“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的盛況。

經商成了不少人的發財之道,所謂“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百工居肆,以成其事”,棄官、棄學,甚至棄農經商的社會現象屢見不鮮。商人或肩挑揹負,或坐列販賣,在擺攤的風口下起飛。

鄭人買履、買櫝還珠、自相矛盾等成語故事講的就是這一時期的攤販,還有子貢、白圭、呂不韋等人,都是當時叱吒風雲的富商。

商人資本有“與王者垺富”的勢力,大小商人以不等價交換、囤積居奇等手段也會“牟農夫之利”,因此,新興的地主階級爲了自身利益,都對商業抱着否定態度。

李悝在魏國主持變法,主張“盡地力之教”,也就是發展農業。商鞅在秦國變法時也提出了“耕戰”政策,同時“重關市之賦”,也就是加重商稅。這樣出來擺攤做生意的人少了,回家種田、打仗的人多了,秦國也加速了統一的步伐。

戰國時期各國改革,大都帶有這樣明顯的重農抑商傾向,這一思想自此持續了兩千多年。

▲商鞅劇照。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石碑上書寫了八個大字“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又“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將這些商人的財產充公。秦始皇連大商人都不放在眼裡,更不要說小商販了。

秦朝時,官營商業再次占主導地位,私商受到限制,只有販運外地珍異之物的商人得到優待,因爲他們不影響重農抑商的政策。如果你哪天穿越到秦朝,擺地攤就只能賣這個了。

漢承秦制,也實行“抑商”政策。

漢高祖劉邦,看到秦末戰爭中物價飛漲,商人從中牟利,以致“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於是在稱帝后發佈了一道報復性的法令,力挺無產階級兄弟,規定:商人不得穿絲織衣服,不得乘車騎馬,不得攜帶兵器自衛,不得做官府的屬僚,對商賈徵賦稅加倍,商賈買饑民子女爲奴婢的要無償釋放。

這道“賤商令”奠定了漢朝重農輕商的基調。

秦漢政府對商業的抑制,並沒有徹底打擊老百姓求取財富的意志。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了一些勵志的漢代小攤販:

漢代商人卑賤,行走叫賣更爲人所不齒,卻有人靠着賣油脂、賣水漿、磨刀、賣羊肚兒、給馬治病等江湖絕技發財,走上人生巔峰。

漢時,長安、洛陽、宛、邯鄲、臨淄、成都等是全國的商業大都會,其中長安“大開九市”,吸引了無數小攤販,“商賈百族,裨販夫婦”都到京城淘金,其中也有“鬻良雜苦,蚩眩邊鄙”,什麼意思呢?就是弄虛作假、欺騙顧客的不良商家。

這也不是說,商販都見利忘義,擺攤的更多還是誠實守信的好商人。

《三國志》記載,漢末名士任嘏,年輕時有一次到街市上擺攤賣魚,正逢官府加徵魚稅,魚價猛增,“貴數倍”。任嘏這老實人卻毫不動心,仍按平時的價格出賣。講信用的人運氣不會太差,他後來投簡歷加入了曹操團隊,成爲曹魏大臣。

▲東漢集市畫像磚。

魏晉南北朝,戰亂頻仍,社會動盪,商品經濟一度處於遲滯狀態。

一些農民、手工業者、寒微士人、婦女等組成的民間小商販,在戰亂中忍受着商稅盤剝與路途艱險,靠小本生意艱難求生。這一時期的小攤販往往亦農亦商,亦工亦商。

擺攤,成了魏晉南北朝後浪們的一條出路。

這些人都是南北朝名留青史的名士、文臣、武將,而他們的共同點,就是都擺過攤。

隋唐時,天下重歸一統,商業出現了新的繁榮局面。

“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的長安城,是當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商業都會,朱雀街東西兩側的兩市,更是帝國商貿最繁盛的CBD,商賈雲集,琳琅滿目。

但生活在底層的小攤販,依舊世道唯艱。

隋唐實行嚴格的坊市制度,坊是住宅區,禁止經商,市是交易區,與坊分離,且唐朝前期規定,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不是哪裡都有做買賣的地方,也不是每個交易區都能隨便擺攤。長安東、西兩市內,同行業的商店開設在同一地點,總稱爲行,長安之市足足有220行,形成五花八門、整齊劃一的商鋪。

《唐會要》記載,市內進行交易的時間有限制,中午兩市擊鼓300下,店鋪才能開始營業,日落前七刻,敲鑼300下,店鋪必須關門,想吃個夜宵不太可能。如果有人犯了夜禁,還要被杖責七十下,身子骨不結實那就有罪受了。

大城市沒有小攤販的生存空間,但城外鄉村形成的草市,還是給了小商小販一線生機。草市興盛於唐代,這是在交通便利的地點上自然形成的鄉村定期集市。

在坊市的牆推倒之前,想要擺地攤,就只能先到城外將就一下。

▲唐朝中後期,坊市制與夜禁制開始被打破。

到了宋代,坊市制度被徹底打破,商店貨攤散佈於各處,再無時間與地域的限制,“萬街千巷,盡皆繁盛浩鬧”。宋代城市經濟有414種行業,約爲唐代的兩倍,商業活動晝夜不息,還有別開生面的“鬼市”,可以體驗一下夜生活。

張擇端《清明上河圖》中,鱗次櫛比的商店,與沿街叫賣的小販相映成趣,構成了北宋城市商業的經典繪卷。

▲《清明上河圖》中的挑貨郎。

宋朝雖然放寬對攤販的限制,並減免其賦稅(“販夫販婦,細碎交易,並不得收其算”),但起初也反對雜亂的地攤經濟,想着擺地攤和城市規劃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宋朝建國初期,開寶九年(976年),宋太祖趙匡胤同志發表了重要講話,要求整治街道:“還經通利坊,以道狹,撤侵街民舍益之。”就是說,把街上那些佔用道路的違章建築給拆了。

他在位時頒行的《宋刑統》還規定“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其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污之物於街巷,杖六十。”這兩條都是針對攤販,前者指佔道經營,後者指污染環境,這些行爲都是要捱打的。

爲此,宋朝也組成了專門的“城管” 大隊,稱爲“街道司”。這些辦公人員身兼城管、稅務、環衛等多個工作,還要兼職抓小偷與防火救災,與商販可謂是亦敵亦友,共同保持着街道的繁華。爲了減少暴力執法,宋朝“城管”在街上兩側設置“表木”,以此劃清界線,越界了就算佔道經營。

▲《清明上河圖》,圖中有無數小攤販。

此法收效甚微,到北宋末年,城市出現了大批流動攤販,政府只好默許佔道經營,乾脆跟商販收取“侵街房廊錢”,越界可以直接收錢了事。

如此一來,宋代的“地攤盛世”也帶來了很多社會問題,甚至連皇帝出行時,大隊人馬走在城市街道上,儀仗都擺不開(“其侍從及百司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道中”)。沿街的老百姓看到皇帝“堵車”,也被逗樂了,紛紛聚集過來圍觀,場面更加混亂(“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宋朝皇帝對此也無可奈何。

宋朝的“恤商”,也是恤民,促進了唐末五代戰亂後商業的迅速發展。隨着宋朝國力日衰、日趨頹靡,商稅也逐漸苛繁。到了南宋後期,不少地方濫設稅場,收取行人身上帶的緡錢、鬥米等。攤販惹不起,爲了躲避只能繞道,被發現後貨物還要被“抽分”,作爲稅場官員的獎賞。

宋朝最後的倒行逆施、苛取橫徵,導致官吏與百姓“相刃相劘,不啻仇敵”,攤販們在之後迎來了另一個痛苦的時代。

元朝自中葉以後常年陷於內亂之中,社會經濟凋敝。朝廷對小商販的規定卻十分嚴苛,“凡行路之人,先於見住處司縣官司具狀召保,給公憑,方許他處勾當。”小商販要有官府的憑證才能營業,這似乎還不算太過分,但元朝還說,小販售賣物品的價格要實行月評,變動價格也要先經過官司覈准,不然就做不成生意。這樣一來地攤經濟毫無生機。

朝廷對攤販處處實行打壓政策,特權商人賺得盆滿鉢滿。底層的生意人斷絕了生計,這些破產者不過都是普普通通的農民、手工業者、小商販或流民,他們只能被迫加入反元起義的浪潮。

出生於元朝後期的朱元璋,從小飢寒交迫,少年時其父、母、兄先後餓死,家裡連買棺材的錢都沒有,他只好與其他家人各自逃生,走投無路出家當了和尚。

那時的天下,又有多少朱元璋?

▲《元人春景貨郎圖軸》(局部),小攤販每個季節販賣的商品不同

朱元璋在元末亂世中嶄露頭角,最終開創大明王朝,他最瞭解底層百姓的艱難生活。

爲了緩解攤販的壓力,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命人在南京臨水而建幾十所“塌房”,出官稅錢三十分之一、房錢三十分之一即可使用,用於商人自由貿易與存放貨物,讓他們來京城做生意時,不至於無處安身,只能住在船上。這一制度後來逐漸普及到全國各大城市。元朝的各種苛捐雜稅也得到削減,洪武初年設置的稅課司局,有四百餘所,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裁撤了364處,“軍民嫁娶喪祭之物、舟車絲布之類,皆勿稅”。一些學者認爲,明清時期,中國已經出現資本主義萌芽。有別於科技、思想、制度上全面落後於世界的局面,明清的地攤經濟始終煥發着勃勃生機,代表着底層老百姓頑強的生命力。

▲明·仇英:《清明上河圖》(局部),這個小商販賣的是什麼呢?

清朝對地攤經濟也是採取默許的態度,並採取了一些支持措施。據《清代鈔檔》記載,雍正帝曾經下令減免對攤販的收稅,說:

16世紀,葡萄牙傳教士克路士來到中國時,沿街擺攤的小販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回國後,克路士根據自己的見聞,寫了本《中國志》解鎖“我愛中國”的財富密碼,其中說到:“這個地方有一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沿街叫賣肉、魚、蔬菜、水果以及各種必需之物。因此,各種必需物品都經過他們的家門,不必上市場了”

走街串巷、行商販貨的傳統小商人,帶着那個時代獨有的煙火氣與市井氣,風裡來,雨裡去,留在帝國的殘夢裡。

▲明:《皇都積勝圖》(局部),描繪了明朝中後期的北京城。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真正擺地攤爲生的人都不容易。那些調侃地攤經濟的人,或許也知道其中的艱辛。

大多數人最熟悉的一位古代擺攤大佬,應該是蜀漢的劉備。劉備從小家境清貧,靠和母親擺攤販賣鞋子、草蓆才能維持生活。後來自己出來創業,大半生處處碰壁,寄人籬下,遭遇中年危機,有了髀肉之嘆。晚年終於事業有成,又失了荊州、敗了夷陵,親身體驗從巔峰滑落的滋味。

不是每一個人都像劉玄德,但小攤販劉備大起大落的經歷,卻映照出了許多平凡的人生。但願世界不會虧欠,每一個奮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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