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中國起訴前副主席黎嘉恩等3人違反合同及受信義務

一份12月3日發出的傳訊令狀顯示,德勤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德勤中國前副主席黎嘉恩及另外兩名原合夥人陳智聰和甘仲恆早前下載大量保密文件作轉投競爭對手之用,違反合同及受信義務等。黎嘉恩迴應否認上述指控。目前3名被告已經離職。德勤於入稟狀中稱,內部調查發現黎嘉恩在7月至11月受僱期間,秘密代表競爭對手行事,包括與另外兩名被告及6名破產和重組服務業務合夥人多次商討一同轉職至競爭對手;在德勤不知情但黎嘉恩同意下,陳智聰和甘仲恆下載大量商業機密文件,意圖提供予競爭對手。德勤欲申請禁制令,限制被告進一步濫用機密資訊,並要求被告在終止聘用後6個月內,不得參與任何德勤在內地、香港及澳門的重組業務或競爭對手的同類業務;以及終止僱員關係後18個月內,不得招攬或利誘德勤在內地及港澳的任何僱員和客戶等。(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