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上銬沒收手機!洪崇晏秀破褲批警:執法粗暴 

▲▼因爲屢傳不到,便衣刑警出示證件後便將洪崇晏上銬拘提。(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5日中午在「捍衛民主,還我喇叭行動結束後,因爲411事件警方檢察官傳喚多次未到案,遭刑警當場上銬逮捕,手機還被強制沒收。他晚間離開北檢時,抨擊員警執法粗暴,警方則出示蒐證帶,表示有2度出示證件,並無不法。

警方指出,洪崇晏涉嫌率衆包圍臺北中正分局,還佔據了忠孝東路和林森南路路口。4月17日、24日連續兩次發出約談通知書,請他到案說明。但他都無故缺席,才因此依刑事訴訟法報請,並持臺北地檢署2日核發的拘票將他逮捕。

洪崇晏晚間步出北檢時,多名在場羣衆立刻高聲歡呼「洪崇晏無罪釋放」、「人權淪喪」等口號聲援。而他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說,警員在逮捕過程中雖然沒有打他,但手法相當粗暴,不但沒收他的手機,還導致他褲子破損。雖然在保大時可以打電話,但員警卻怕他糾衆,而不讓他多說。

▲洪崇晏批警方粗暴,不但褲子破損,手也有勒痕。(圖/東森新聞)

律師雖對檢方請回的決定表達高度肯定,但仍質疑警方執法的合法性。對此,警方雖解釋一切依法行事,卻仍引起部分民衆不滿,質疑警察濫權,不排除會再用「路過」方式聲援洪崇晏。

對於外界執法不當的聲浪,警方也立即公佈蒐證帶澄清,員警在路口攔下洪崇晏後,隨即出示證件和拘票。但因洪崇晏立刻拿出手機撥給朋友救兵,對警員的動作無動於衷。警方爲防止逮捕過程發生羣衆事件,纔會決定將他上銬,並強制保管手機。

最後,洪崇晏再次要求出示證件,警員們也2度出示。但因民衆沒有錄下全程經過,只有洪崇晏被帶走的部分,所以纔會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