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商家冒用許可證上網賣布偶貓 被罰18萬稱:不知道觸法
▲淡水董姓民衆冒用合法寵物業許可證,在網路上販售布偶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新北市動保處6月份接獲合法寵物業者通報,住在淡水的董姓民衆並未取得寵物業許可證,擅自冒用合法店家許可證字號,上網販售自家繁殖的布偶貓。查證後還發現董姓民衆飼養4只布偶貓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共計裁罰18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非法繁殖、買賣、寄養等營業項目。
▲民衆販賣的布偶幼貓。
遭冒用店家提出僞造文書報案三聯單、買賣貓咪通訊紀錄等違法事證,動保處於6月10日進行約談,董姓民衆表示,已通過動保處舉辦寵物業資格考試,以爲只要提供寵物業資格考試及格證明,就可以上網販售犬貓,不清楚該行爲已經觸法。因想家裡經濟不佳,才聽取友人建議冒用許可證字號。
▲▼動保處到進入住宅,發現民衆飼養的4只布偶貓皆爲結紮、施打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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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表示,業者考試中均有含入動保法規考題,其稱不知違法,實爲藉口,且尚懂冒用合法店家許可證字號作爲合法證明,並非所稱不懂法規而違反動保法。
另外,董姓民衆家中飼養的貓只均無法提出施打狂犬病疫苗紀錄,動保處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加上未幫貓咪絕育,依動物保護法27條可裁罰5萬元至25萬元罰鍰,董姓民衆家中貓只因涉違法相關事證,動保處已施打晶片造冊、照相,並要求於1個月內替貓咪絕育及施打狂犬病疫苗。
▲布偶貓外型可愛深受大衆喜愛。
動保處表示,寵物業者參加動保處舉辦的寵物業資格考試,僅爲新北市寵物業5新計劃中的一個項目,業者仍需依照動物保護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才能合法經營特定寵物的繁殖、買賣及寄養業,呼籲業者不應抱持僥倖心理,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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