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舊公所進駐運動場館惹議 財政局:盡力符合民衆期待

新北市淡水舊公所位處淡水老街精華地段,市府決議收回規畫成「老、中、青」都能使用的大樓,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指出,大樓三樓的運動館不符地方期待,財政局迴應,將與地方協商。(鄭宇恩服務處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新北市淡水舊公所位處淡水老街精華地段,因廠商合約到期財政局標租,經歷3次投標,結果都不理想,市府決議收回規畫成「老、中、青」都能使用的大樓,設置公託中心、運動館等,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指出,附近已有數間運動場館,運動館不符地方期待,財政局迴應,將與地方協商,盡力符合民衆期待。

淡水舊公所坐落於老街中心,是絕佳精華地段,市府2017年辦理招商拚活化,由嘉義食品公司以年租金456萬得標,租約中規定廠商提供一半空間作爲文化導覽回饋地方,嘉義食品租約2020年底到期,財政局2020年9月起重新標租。

財政局歷經3次招標,結果都不盡理想,因此新北市府決議,將大樓收回,規畫符合「老中青」都可使用的大樓,包含:一、二樓爲公共托育中心,三樓爲微型運動場館,四樓爲身障人士的公益小作所,五樓則爲市民活動中心。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指出,三樓「微型運動中心」政策應補足沒有運動中心的行政區。淡水舊公所鄰近10分鐘車程,至少有2家健身房,體育處設置微型運動中心應該去開拓無民間健身房的地區,像是八里和三芝的鄉親都還在等待室內運動中心,懇請市府聽見地方的聲音。

財政局表示,財政局依照各局處所提需求場地進行評估,全程都有專案檢核小組檢驗,6月30日財政局與體育處、社會局、淡水區公所會勘,決議大樓規畫,地方若有其他意見,未來將會採納、溝通,盡力符合民衆對大樓的期待。

體育處補充,2019年已針對三芝公有零售市場轉型健身中心招商3次,然而無廠商有意願經營,新北推動運動中心2.0計劃,以低度使用空間活化爲規畫重點,若城鄉型行政區有適合空間,且有潛在廠商有意願經營也會設置健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