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渡船頭燈塔 文資審議完成

有百年曆史的「淡水渡船頭燈塔」17日完成文資審議,將待市府籤核同意後再公告爲古蹟還是歷史建築。(本報資料照片)

擁有百年曆史的暫定古蹟「淡水渡船頭燈塔」,因與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規畫行經路線重疊,地方憂心恐遭工程破壞,提報指定爲古蹟,新北市文化局17日召開文資審議會,審議其文資價值,將待市府籤核同意後再公告爲古蹟還是歷史建築。如決議出爐非列爲古蹟,地方表示將會繼續力爭。

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指出,渡船頭燈塔前身是日本殖民時代設置的暴風標,與淡水港燈塔、鼻仔頭燈杆三點依傍河岸連成一線,加上埔頂燈臺、稅關燈杆、紅毛城燈杆等設施,曾共構淡水河港的航道指引系統。渡船頭燈塔一直是漁民、航運者航海導引的重要依據,燈塔矗立的位置,也正是老城區最突出河岸的地方,在河口內建置燈塔更屬罕見。

不僅如此,渡船頭燈塔與淡水早期河運對渡、國際貿易及城市發展緊密相連,認爲淡水渡船頭燈塔見證淡水國際貿易、在地河運與北臺灣城市發展,與紅毛城等古蹟共構淡水城市發展,應列入邁向世界文化遺產之路的重要史蹟羣,2019年淡水文化基金會提報爲古蹟至今。

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呼籲文化局將渡船頭燈塔指定爲古蹟,並將燈塔與渡船頭渡口原地保存,切勿爲輕軌進河岸工程,譭棄百年來淡水國際貿易、在地河運與城市發展的重要見證,破壞淡水邁向世界文化遺產城市的重要標的。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羅珮瑄表示,昨討論第一階段由登記民衆發言與淡水文化基金會提出意見,文資委員進行提問與大家做充分討論,第二階段決議文資價值時不開放旁聽,委員就前一階段公民、文史工作團體以及捷運局意見做綜合考量,將等市府籤核通過儘快對外公佈。

文化局說明,如審議決議不指定登錄爲文化資產,可由管理單位自行處分;如決議爲古蹟,依法不得遷移;如決議爲歷史建築,依法可遷移保存,強調會在文化資產保存與開發上共謀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