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雜費調漲「僅1校申請」 教育部退件:內容不合規定
▲今年僅有1校申請調漲學雜費,但因內容不符規定遭教育部退件。(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113學年度大學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爲0.61%,創下3年來新高。昨(5日)下午爲各大學通報最後日期。教育部指出,到截止日爲止,僅有1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但由於申請內容不符合規定,將退回請學校重新釐清。
教育部在4月10日發文各公私立大學,指113學年度大學學雜費基本調幅,在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覈算,訂定11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爲0.61%,若以公私立大學每學期學雜費各以2.5萬、5萬計算,一學期可調漲153到305元。
不過,教育部公佈調幅0.61%,遭到大學批評是個笑話,因爲光是今年電費上漲帶動物價漲幅就不止這數字,大約吃兩份麥當勞套餐就沒了。
加上今年2月起,政府針對就讀私立大專校院,每學年減免3.5萬元學雜費,加上少子化已經影響招生,再調高學雜費恐影響招生,也導致各大學申請調漲意願低落。包括輔仁大學、淡江大學更主動宣佈學雜費凍漲。
昨天傍晚爲各大學通報最後日期。教育部指出,到截止日爲止,僅有1所大學申請調漲學雜費,但由於申請內容不符合規定,將退回請學校重新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