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建案工人墜落受傷送醫 北市府開罰、令停工

臺北市樂羣3路附近某建案工地今天發生工安意外,1名約60歲男性工人從地下1樓掉落至地下4樓,送醫前意識清醒;北市勞檢處查出現場未設防護措施,依法開罰、要求停工。

臺北市警消上午9時許獲報,樂羣3路附近有救護案,派員到場發現,有1名男子躺臥在地下4樓,立即透過器具救人,因男子從地下1樓掉落至地下4樓,造成頭部有撕裂傷,送醫前意識清醒。

警方初步調查,64歲周姓傷者爲工人,疑在施工時不慎失足,從地下1樓天井墜落至地下4樓,因其餘工人發現傷者消失許久,經派員找人,才發現周男躺臥地下4樓且受傷,通報119送醫。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指出,經派員調查發現,此案爲地上建築物拆除工程,傷者從事樓板結構補強鋼樑化錨施作,從地下1樓板開口墜落至地下4樓板,墜落高度約10公尺,送醫前意識清楚。

勞檢處表示,經派員到場發現,有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如地下1樓板高度2公尺以上的開口場所作業,未設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設備,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要求現場地下1樓至地下4樓範圍停工,等業者提出復工計劃書,審查合格後才能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