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小巨蛋LED看板聞名…鄭乾池害投資人慘虧 二審減為3年2月
諾亞媒體公司負責人鄭乾池虛僞墊高登記資本額,且明知經營績效不佳,卻以不實的投資評估報告行銷諾亞股票,一票投資人受騙,總金額達7634萬5千元,鄭從中撈取3391萬5千元不法所得。臺北地院依證券交易法詐僞罪判鄭3年6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另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鄭2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臺灣高等法院今就詐畏罪改判3年2月,其餘上訴駁回。
「諾亞媒體」以打造臺北小巨蛋外牆、全亞洲最大LED數位看板聞名業界,負責人鄭乾池同時也是金隆系統科技公司、尚福國際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
檢方起訴指出,鄭乾池涉嫌在2007年成立諾亞媒體時驗資不實,再佯稱諾亞獲利甚佳即將上市、上櫃,藉「印股票、騙鈔票」手法推銷未上市股票詐騙2億餘元,後來二度辦理現金增資詐騙投資人6400萬元,合計2億7千多萬元。
檢方調查,2007年鄭成立諾亞媒體時,疑短暫向人頭股東取得2600萬元資金,完成公司登記後,隨即將款項匯出,驗資不實。2010、2011年間,鄭與地下盤商「陳董」聯手,將3990張諾亞股票以每股12至14元賣給陳董對外銷售。
陳董僞諾亞不實的財務資料,佯稱公司實收資本額1億元,預估2011年營收1.4億,EPS有4至5元;2012年營收上看206億,EPS高達5至8元,因此未來預計在2011年第4季申請上市、櫃,以本益比20倍推算,掛牌價約在80至100元,被推銷的民衆以每股45至52元價格購入,鄭、陳兩人藉此詐得2億717萬4810元。
2011年12月,鄭隱匿諾亞財務狀況,出具當年1至10月較去年同期營收成長297%的不實資料,以每股16元溢價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隔年11月二度以每股10元辦理現金增資,前後二次共詐得投資人股款共6446萬元。
北院審理後認爲,鄭乾池聯合非法盤商以不實資訊欺騙投資人,使他們購入諾亞股票,銷售金額高達7634萬5千元,並導致購買諾亞股票的投資人血本無歸,危害嚴重,鄭就算身爲負責人而有爲公司籌措資金的責任,也不能當作合法化違法行爲的理由,依法判刑。
案經上訴,鄭乾池僅就量刑及沒收部分上訴,高院考量鄭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量刑因子改變,因此證交法詐僞罪部分減爲3年2月徒刑,但其他上訴駁回。
鄭乾池成立諾亞媒體公司,卻以不實的投資評估報告行銷諾亞股票,一票投資人血本無歸,臺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詐僞罪判鄭3年2月徒刑,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與沒收犯罪所得部分駁回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