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犬咬傷女童 校長及社團不起訴
某校犬咬傷女童,校長及社團獲不起訴。(示意圖非本新聞/本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某大學社團收留闖進校園的浪犬,小花(化名)去年在校園散步時,竟不慎被校犬咬傷,導致右後腿受有撕裂傷,小花父親控訴校方失職管理,放任浪犬在校內亂竄,怒告校長、社團指導老師及社長涉犯傷害罪,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3人與小花父親達成和解,予以不起訴處分。
某私校經常有流浪犬闖入,校內愛狗人士成立社團,定期清理、飼養及醫治流浪犬,成爲學校特色,目前約有30只校犬在校園生活。
去年10月21日下午3時許,小花在校園玩耍時,竟不慎被校犬咬傷,導致右後腿受有表淺性撕裂傷,小花父親心疼女兒被咬,怒控校方應避免犬隻在校園內隨機撲咬學生或遊客,卻疏於管理校園安全,怒告校方3人涉犯傷害罪,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3人已與小花父親已達成和解,今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