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15日招商座談 修繕住宿及餐飲設施

大雪山43K遊客中心區域。(林業署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爲提供民衆更優質的遊憩休閒場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10月15日將辦理「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住宿及餐飲設施」招商座談會,邀請民間業者進駐,營運園區餐廳、住宿。

大雪山小木屋。(林業署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指出,爲提供更優質的住宿餐飲品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2條規定由政府規劃公共建設方式辦理招商,期引進民間創意及資源,以創新、永續方式活絡空間及發揮效益,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水準。

委託營運範圍爲包含臺中市和平區鞍馬山段3、3-1、3-2、4、5、6-1、6-7、6-9、6-10、12、15-2、16、17及臺中市和平區小雪山段13、17與22號等16筆地號之部分土地之營運及設備維護,使用面積共計2萬1223.66平方公尺,其地上有大雪山餐飲購物空間(遊客中心1樓)、大雪山餐廳、小木屋、大雪山賓館、第一賓館、小雪山販賣部、小雪山資訊站、小雪山莊等共計8棟建築物及停車場等必要設施,建築登記面積共計6382.12平方公尺。

臺中分署表示,森林遊樂區內除住宿及餐飲委外招商,其他部分仍由林業保育署負責經營,並專注自然教育、森林療愈與生態環境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