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和汪小菲第18次官司開庭!大S要求:汪每月付300萬臺幣生活費
大s和汪小菲的第18次官司開庭了,據知情人的說法,大s這次官司的重點,除了名譽權之外,還要求汪小菲每月付,300萬臺幣的生活費。
有不少網友肯定會疑惑,和汪小菲不都離婚了嗎?根據之前的離婚協議,離婚之後汪小菲不會再管大S的生活,爲什麼還要付這個生活費呢?其實原先的協議的確是這麼籤的,但是汪小菲之後還簽了一個補充協議。貌似在這一點上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臺灣那邊的法院,雖然已經把孩子贍養費的數額都定了下來。但這些錢都是給孩子花的,但是大s卻沒有撈到任何的好處。並大家也知道大S現在沒有工作,只能靠具俊曄打碟,來養活他們一家。但具俊曄的收入,明顯是不足以承擔家庭開銷的。大s現在一個月的電費和水費,加在一起需要9萬臺幣。之前她一年的總開銷大概需要4000萬臺幣,合人民幣不到1000萬的樣子。現在多了一個人,而且每月僅要求300萬臺幣,一年加總在一起才3600臺幣。和之前相比的要求,的確是下降了許多,而且生活質量也肯定會隨着下降,起碼大S不能再隨便的亂買名牌商品了。簡單說大S覺得,自己做出了巨大的讓步,汪小菲的確是要付給她生活費的。這也是爲什麼大S這次敢提出這樣的要求。而且汪小菲離婚之後,麻六記的生意真的是非常的火爆。年銷售額都高達6億元,大s認爲自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理應享受麻六記成功帶來的成果吧。所以說這次法院能不能支持大S的請求,暫時還是個未知數。
最關鍵的是,汪小菲這次會不會心軟?如果他心軟的話,雖然300萬應該是不太能給到,但是幾十萬臺幣一個月的生活費,說不定還真會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