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門碑林石遭潑撒「甘油」 疑外地人南下作案

大南門公園內62塊碑林石遭1名婦人潑撒不明液體,臺南市文化局化驗出是「甘油」,公園內監視器拍下婦人作案身影。(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中西區大南門公園內放有清朝到日據時代以來的62塊碑林石,自89年前陸續蒐集於此,1月7日遭1名婦人潑撒不明液體,痕跡久未消退引發臺南市文化局關注並通報警方,日前採樣率先發現成分是「甘油」,警疑嫌犯是「外地人」,搭車南下作案。

大南門碑林石碑從89年前陸續從臺南各處蒐集陳列,至今已累積62塊古碑,存在年代從清代、日據時代至近代,有紀功碑、修建碑、建築圖碑、修建捐題碑、墓道碑以及示告碑等類別,雖非古蹟,但蘊藏史料具文化價值。

其中8件包括「改建臺灣府城碑記」、「護理臺澎兵備道臺灣府正堂蔣德政碑」、「風神廟接官亭暨石坊圖」、「恭修萬壽宮碑記」、「萬壽宮圖」、「五妃墓道」、「嚴禁佛頭港貨物分界獨挑碑記」及「嚴禁錮婢不嫁碑記」。經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登錄爲一般古物

臺南市文化局發現碑面遭人潑撒不明液體,27日上午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名頭戴鴨舌帽,揹着後背包的婦人,7日下午5時許走入石碑林中,刻意朝每塊石碑潑撒不明溶液。

婦人作案20天后溶液痕跡仍在,溶液表面有結晶質感,與石碑原色出現色差,臺南市文化局發現後5天,率先化驗出液體爲不具立即腐蝕性的「甘油」,警方發現婦人當天作案逃逸搭火車北上,仍在追捕中,以釐清作案動機。

臺南市文化局譴責毀損古文物的行爲,警方將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及毀損公物等方向調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