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奶妹快來倒酒!」高雄低胸女被性騷怒告:左手插入我領口
▲小美指控倒酒時被胡男性騷擾。圖爲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邱中嶽攝)
高雄女子小美(化名)在某休閒會館擔任女服務生,被胡姓男客人襲胸後聽到「大奶妹快過來倒酒」才察覺被性騷擾,因此氣得提告。高雄地院審結,認爲全案僅小美單一指控,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因此判胡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控訴胡姓男子2018年1月4日凌晨1時35分在休閒會館內消費時,趁她起身倒酒無法反抗時將左手插入她低胸衣服的領口內,當下她認爲對方不是故意,但隨後聽到胡男大喊「大奶妹快過來倒酒」,才察覺遭到性騷擾,因此氣得提告。
胡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沒有觸碰到小美的胸部,也不曾說過「大奶妹快過來倒酒」等話。小美則還原當下,表示胡男在她倒酒時站在身後,趁她站起來時將左手插入領口中,「碰到我胸口正中央部位,我就伸手撥開。我本以爲胡男不是故意的,但是當我射完飛鏢,聽到他叫『大奶妹快過來幫我倒酒』,才認爲他剛纔是故意的。」
▲小美聽到胡男說「大奶妹快過來倒酒」,才察覺遭到性騷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此外,胡男是休息會館的股東之一,當晚與曾姓老闆及朋友等人喝酒玩樂,而曾男等人都作證表示「沒有看到胡男伸手觸摸小美胸部,只是聽聞小美向老闆抱怨此事」,且也未聽到「大奶妹快過來倒酒」等話。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時胡男正在跟朋友交談,談話中手有舉起、放下及擺動等動作,但沒看到刻意伸向小美胸前等動作,難認是故意襲胸或誤會,因未錄得關鍵的影像畫面,無從釐清上述各種可能情形,即難以作爲佐證小美證詞的補強證據。
法官表示,本案僅有小美的單一指控,無其他補強證據作爲佐證,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上述性騷擾犯行,應認舉證不足。此外,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胡男確有犯案,因此判胡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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