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1名幹部被開除黨籍

據大理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大理州中小企業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恆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恆昌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國有參股公司管理人員,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毫無紀法底線,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套取銀行貸款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長期以權謀私,“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在爲他人提供貸款擔保、資金拆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公司擔保操作規程,擅自決定爲相關公司及個人提供貸款擔保,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設立公司自己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營業,獲取非法利益。

李恆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理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恆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大理州紀委監委、清風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