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兩家培訓機構惡意閉店被重罰,合計850萬!

引言:

天下苦惡意閉店久矣!閉店之前瘋狂收割,然後轉讓公司法人,變更註冊名稱,讓職業閉店人來進行操作,再賺取一波錢財,這是很多倒閉培訓機構的慣用伎倆,原公司法人繼續開店,新的一輪收割就開始了,如此循環往復,公司法人賺的盆滿鉢滿,喜笑顏開,倒黴的還是學生家長和代課教師。現在對付這類詐騙手段終於有了新的規定,爲此中山市也開出了第一張惡意閉店的罰單,罰單金額合計 850萬,真是大快人心!希望其他地區來照抄作業。

日前,據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佈的新聞通稿信息顯示,近日,廣東省中山市對兩家校外培訓機構開出鉅額罰單,一家頂格罰款5倍、處罰570萬元;另外一家罰款4倍、處罰280萬元,處罰的兩家機構都是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被重罰的原因是惡意閉店、拒不退費。

以下爲詳細內容:

自“雙減”政策實施以來,中山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工作部署,加大教育培訓執法力度,重拳整治侵害人民羣衆利益的培訓亂象,切實保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今年4月,中山市全域開展無證校外培訓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近日,東區街道辦事處查處了2起違法違規校外培訓,並分別給予570萬和28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一

馬X未經許可擅自開辦校外培訓機構,收取培訓費用114萬餘元,停止經營後拒不退還違法收取的學費,拒不提供賬目流水等信息、阻礙執法機關查明違法收取的學費去向,在政府和部門協調處置過程中,慫恿、煽動一些不明原委的家長到中山市政府和相關部門上訪,態度惡劣,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等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作出以下決定: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合計約570萬元。

案例二

中山市卡XX體育發展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校外培訓,在閉店前以低價促銷的方式集中收取大額學費,閉店後引發家長羣體投訴,但經營者避走他市,逃避退費責任。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等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作出以下決定: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處以違法所得4倍罰款合計約280萬元。

案例評析

這兩家機構未經審批擅自開展校外培訓,在閉店前均以低價促銷等方式集中收取大額收費,閉店後拒不退費,態度惡劣,嚴重損害了人民羣衆的利益,教育部門均予以從重處罰。目前,這兩份行政處罰決定還在複議訴訟期間,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複議或訴訟。

給舉辦者的溫馨提示

舉辦者應理性投資,加強財務管理,研判經營風險,確保可持續發展。遇到經營困難應積極應對,不可抱有“轉移資產,一走之了,奈我何如”的投機心理,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

給家長的溫馨提示

廣大家長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理性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的校外培訓機構,不預繳大額學費,應簽訂規範的校外培訓合同,合理防範“退費難”。

惡意閉店上升到了刑法範疇,屬於詐騙,對此中消協提醒家長:如果發現商家停業、關門、跑路、失聯並且具有職業閉店行爲特徵,建議消費者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消協組織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如果遭遇商家閉店前惡意促銷圈錢涉嫌詐騙,建議消費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必要時,消費者還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文章綜合:官方微信、南京擇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