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抓漏期限」出爐 蔣萬安:沒解決每天罰10萬

大巨蛋漏水恐無法根治,蔣萬安:31日後沒解決每天罰10萬。(圖/資料照)

大巨蛋漏水狀況不斷,依照遠雄與臺北市政府的協議,必須在10月31日前完成補強,不過據瞭解漏水問題已經無法根治,原因在於屋頂鈦板過去在柯市府施作減少反光的消光漆時,出現腐蝕的情況。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則表示,不管漏水的原因如何,都已經要求體育局要遠雄落實當時承諾,31日之後若還有漏水情況,就是每一天開罰10萬元。

臺北市長蔣萬安則表示,不管大巨蛋漏水的原因如何,都已經要求體育局要遠雄落實當時承諾,31日之後若還有漏水情況,就是每一天開罰10萬元。(臺北市政府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蔣萬安表示,不管大巨蛋漏水原因如何,都已經要求體育局一定要強烈要求遠雄落實當時的承諾,在10月底以前完成各項漏水的改善工程。所以如果在10月31號之後還是有漏水的情形,依照合約相關的規定,就是每一天開罰10萬元,這是市府非常堅定的立場。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表示,臺北大巨蛋爲BOT案,整體興建設計、工法、用材均由遠雄巨蛋公司全權決定、施作、驗收,建築完成後亦當負起維護管理之責,確保大巨蛋場館完善安全。

體育局本於監督之責,持續要求遠雄改善大巨蛋漏水問題,亦准予於遠雄自行提出的期限內完成改善。體育局依法行政立場不變,若大巨蛋於31日後仍發生漏水情事,將依合約對遠雄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