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溪堤防護岸路旁 淪爲垃圾場
臺中市清水區大甲溪堤防護岸路旁,驚見5處非法堆置大批廢棄物,市議員楊典忠6日痛斥,「把海線當垃圾場」。(市議員楊典忠服務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清水區大甲溪堤防護岸路旁,近期疑似淪爲垃圾天堂。市議員楊典忠6日表示,短短500公尺驚見5處非法堆置廢棄物情事,痛斥「把海線當垃圾場嗎?」臺中市環保局指出,4件已查獲特定行爲人將依法究辦;另1件尚無具體事證可追查可疑行爲人,已通知國產署儘速清理廢棄物。
農曆春節將屆,家家戶戶忙着大掃除,大批垃圾也「傾巢而出」。市議員楊典忠卻發現,清水護岸路風力發電機附近,近期陸續有5處遭堆置廢棄物,包括挖坑掩埋未完全、直接堆置國有地上、甚至丟在護岸路旁,從非法棄置者行徑可見,該處已淪爲廢棄物棄置熱點。
「太離譜,把海線當垃圾場嗎?」楊典忠指出,不到500公尺路段就有5處堆置大規模廢棄物,簡直不把檢、警、環聯合查緝小組放在眼裡,公然向公權力挑戰;且該路段是高美自行車道路段,經常有車友駐足欣賞河岸景觀,國有地應善加規畫利用,以提高價值。
臺中市環保局表示,自去年4月迄今掌握5件相關案情,其中4件已查獲特定行爲人,均配合檢、警逐一釐清涉案程度依法究辦,該局隨時與檢方保持聯繫,偵辦中案件若經檢方確認無證據保全必要者,皆即時命行爲人清理廢棄物;另1件尚無具體事證可追查可疑行爲人,已通知土地管理機關國產署儘速清理廢棄物。
環保局說明,針對海線非法棄置廢棄物熱區已成立專案,除加裝即時監控影像系統外,也不定期派員稽(巡)查,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情事,以維護當地環境品質;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