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谷翔平51號全壘打挑戰潛規則:有罪還是無罪?
51/51 FOR SHOHEI OHTANI. pic.twitter.com/VoJA2PMFnB
記者王真魚/綜合報導
「51號全壘打是有罪(Guilty)還是無罪(Not Guilty)?」
在20日對陣馬林魚的比賽中,道奇日籍球星大谷翔平完成史無前例的「51-51」成就。然而,他的第51支全壘打卻引發了爭議。
在大聯盟中,有許多不成文的規矩,也就是所謂的「潛規則」。例如:
- 大比分領先時,領先的一方不應再嘗試盜壘。
- 爲了破壞對手的無安打或完全比賽,禁止使用短打。
- 禁止誇張的慶祝動作或擊出全壘打後甩棒。
- 打架衝突時,所有球員都必須參與。
這些規則多到數不清。 其中,當一方被認爲侮辱對方時,規定尤爲嚴格。如果當事人是打者,報復的方式通常是投觸身球。
日本的大聯盟球員也有類似經歷。日本火腿現任總教練新莊剛志在2001年效力大都會時,球隊在第八局以8分領先,他在0好3壞的球數下全力揮棒,雖然結果揮空,但隔天的比賽中他被投手觸身球。這是因爲「在比賽末段大比分領先時,領先的一方不應在3-0的球數下嘗試打擊」這一潛規則。
▲大谷翔平。(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現在回到大谷的情況。他的第51號全壘打出現在道奇隊以14:3大比分領先的第九局,投手是馬林魚的內野手布魯漢(Vidal Brujan)。這是一場大比分領先的比賽,而投手還是一名勉強能投出好球的野手。在2壞球0好球的情況下,大谷抓住一個高球,全力揮棒擊出了全壘打。
那麼,這是否違反了潛規則,會不會成爲報復的目標呢? 日媒引用熟悉大聯盟的體育記者友成那智所述,「如果要討論是否違反潛規則……」
「應該不算。確實,當野手上場投球時,通常比賽已經大比分定局,打者通常也不會全力打擊,有些球員甚至會帶着微笑故意揮空。大谷面對野手時,也經常不會全力揮棒。不過,這種潛規則經常取決於當時的氛圍和情勢,很多時候不會被視爲問題。比如,天使隊的倫登雖然是右打者,但在面對野手投球時,他選擇站在左打席,甚至擊出全壘打。當時大家反而覺得很有趣,賽場氣氛也變得熱鬧起來。鑑於大谷正在衝擊紀錄,應該不會有人感到不滿。」
因此,看來不用擔心報復的觸身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