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寨裡的聽證會

原標題:村寨裡的聽證會

“檢察機關對非法捕鳥的犯罪嫌疑人羅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並建議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既釋放了司法溫情,又有效避免了‘不刑不罰’的情況發生。”在參加完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檢察院組織的聽證會後,人民監督員劉慶武評價說。日前,該區林業局對羅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其獵捕工具,罰款2000元。

2023年3月,羅某某因輕信民間偏方,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在自家牛圈下方安裝捕鳥網,先後捕到6只“黃豆鳥”用於治療眼角腫塊。“黃豆鳥”即棕頭鴉雀,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林業部門經現場調查認定,羅某使用的捕鳥網屬於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狩獵時正是禁獵期,其行爲涉嫌非法狩獵罪,遂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辦理。

今年4月2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七星關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受理後經審查認爲,羅某非法狩獵的犯罪情節輕微,系初犯,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且案發後,6只棕頭鴉雀已被其全部放歸自然,未造成不良影響,擬對羅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根據該院建立的行刑反向銜接案件辦理機制,在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前,刑事檢察部門將案件通報行政檢察部門審查。行政檢察部門對行政處罰的必要性、處罰依據等進行充分論證後,擬建議行政機關對羅某給予行政處罰。

檢察官瞭解到,案發地村民普遍缺乏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知識,爲實現“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5月21日,七星關區檢察院在羅某居住的村寨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鄉鎮人大代表、村委會代表等擔任聽證員,邀請區公安分局、區林業局等單位代表參加聽證。

“不起訴不等於不處罰,羅某應受到行政處理。”聽證會上,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聽證會後,羅某在律師的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同步簽署了接受行政處罰調查承諾書。

在聽證會現場,七星關區檢察院向行政機關送達了檢察意見書,檢察人員還聯合區林業局工作人員,向旁聽羣衆介紹了案發地哪些區域屬於“禁獵區”,什麼時間屬於“禁獵期”,當地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主要有哪些以及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等。“這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我們會遵紀守法、積極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旁聽羣衆紛紛表示。(粟龍羿 廖青紅 葉澄澄)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