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抗爭淪工具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保險箱「搜出270萬」成索賄鐵證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與前臺西鄉長丈夫丁男卻發動村民抗爭,藉此向綠能業者勒索財物。(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平均日照達3.51小時,且每單位太陽能板日均發電度數逾3.66度,換算每年發電度數高達1300度,吸引綠能業者進駐設立發電場。前麥寮鄉長蔡長昆與前臺西鄉長丈夫丁男卻發動村民抗爭,藉此向綠能業者勒索財物。檢警昨(25)日於蔡住處搜出270萬元,蔡、陳訊後羈押,丁男30萬交保。

雲林地檢署說明,檢察官段可芳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臺西鄉前鄉長之夫丁文彬涉嫌勒索綠能廠商C公司案件,經蒐證完備後,於昨日執行搜索2處,於蔡長昆住處當場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保險箱搜出現金,綠色塑膠袋中亦爲現金。(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檢警通知蔡長昆、丁文彬及白手套陳男等8人到案說明,訊後認蔡長昆、陳男共同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26)日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丁文彬經訊後,檢察官任其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命其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其全部之不法所得。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案緣起綠能廠商D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C公司負責雲林縣麥寮鄉、臺西鄉之陸域風電部分,蔡長昆、陳男及丁文彬等人均明知C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D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阻止施工,藉此勒索財物。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呼籲,綠能建設系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若發覺有人以要求賠償、回饋等各種名目進行勒索,雲林地檢署及司法調查機關一定會發動公權力,強力掃蕩、嚴查不法,作爲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也籲請民衆及業者勇於檢舉不法。

▲2020年2月29日村民於後安村編號D03 風機陳情抗議。(圖/記者蔡佩旻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