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股族小確幸 金控現金股息提早發 最快2023上路
金控、銀行、票券新規上路三重點
存股族小確幸將來到!金管會近日預告修改金控、銀行、票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配合公司法第240條之修正及各金融業財務報告編制準則規定,公司得以章程授權董事會做決議並通過後,就可發放現金股息、事後再報告股東會即可,2022年可適用。但金管會指出,目前所有金控的公司章程都還沒修正,所以最快要2023年纔可自由發現金股利。
銀行局指出,目前各金控、銀行公司要分派盈餘(發放股利)都須經過股東會通過,若要改成授權董事會後發,得先修章程。據瞭解,目前所有金控的公司章程都還沒修正,最快2022年修完、2023年才能真正提早發現金股利。
就現行制度下,存股族要等到各大金控6月股東會之後、最快7月以後,現金股息才能夠入袋,但從2023年後將可提早在各金控5月年報出爐、且經董事會通過後,就能提早二個月將股息輕鬆入袋。
爲了讓上市櫃公司現金股利彈性化、回饋股東,讓股東資金運用更彈性,目前如臺積電已改四季發放現金股利,因此公司法已修正公發公司要發現金股利,不用再經股東會同意才能發,可先由董事會2/3董事出席、1/2以上通過即可發,之後再送股東會追認。
2021年金控公司獲利大爆發,大賺逾5千億,估計現金股利超過2千億元,往年金控公司都是4月公佈股利政策,要等到6月股東會結束後才能發放現金股利,未來作業時間可以提早,亦可能一年發出多次現金股利。
此次修正重點還包括:一、提升金融業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的品質,金融業必須強化環境及社會與公司治理的資訊揭露,像是金融業應具體敘明董事會的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達成情形,以及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二、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之資訊揭露;三、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年報資訊揭露時效。全體上市上櫃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及上市上櫃票券金融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者,應於股東會14日前申報股東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