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解散後的移魂大法

(圖/本報系資料照)

因應「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5月底解散,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促轉會解散後的原有相關業務移交給行政院暨其所屬相關部會。然而,促轉會即將解散的法定原因正是因爲已完成了《促轉條例》所定的任務,怎還存在可以移轉的業務?

其實,民進黨向來仰賴「改寫」歷史來灌溉和滋養政權,而扭曲的轉型正義歷史述說加上蠻橫的權力,更是民進黨隨時獲取政治資源的製造機。因此,他們對這部帶有利刃的國家機器,保持續電力尚且不及,又豈捨得拋棄?早在去年的此時,就有民進黨立委提出促轉會依法解散後「業務移交」的構想。

行政院在今年1月14日函送立法院審議的「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並沒有要將促轉會業務移交的內容。才隔1個多月後的2月24日,行政院又通過了「促轉條例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草案」,要將促轉會的業務移交給相關機關。

換言之,以設置2年期限爲原則,性質上屬於臨時任務型的促轉會,在延期2次共存續4年後,行政院可能是在春節假期結束後,才倉促政策決定不再延期。這也難怪,朝野立委質疑有哪些移交的具體內容及能否順利移交時,備詢的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也只能強調會「摸着石頭過河」。

「摸着石頭過河」在鄧小平推動大陸現代化時成爲名言,有趣的是,也有人說這是帶有貶抑他人之「哄鬼」或「糊弄鬼」的意思。典故出自有位書生夜遊,遇到了迷路的鬼要同行,他們相伴走到一條河邊時欲過橋,鬼認爲若走到橋中間聽到雞叫,他的遊魂便將四散。書生就說,那你摸着水裡的石頭過河,橋下聽不到雞叫,陽光也照不到,絕對穩當。結果,那鬼至今還在河裡東摸一塊、西摸一塊石頭,根本過不了河。

行政院修法理由說促轉會「完成任務總結報告後,將依法解散」,但是卻又訂定法律在行政院設置「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及「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以持續推動國家人權與轉型正義的政策。民進黨政權的目的,是在促轉會解散後再對之施以「移魂大法」,把應結束的業務「化整爲零」到相關部會,猶如要把大家哄騙到河裡去東摸一塊、西摸一塊石頭,永遠到達不了正義的彼岸。

法律明定促轉會「應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但其仍扮演了東西廠的角色。未來促轉會的業務將直接由跋扈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掌管,在東西廠和錦衣衛俱聽其指揮下,選舉政治資源製造機的操作將更有效能。

事實上,無論人權保護或轉型正義的處理,理應經司法審判權或我國具準司法權的監察權來維護。畢竟,Transitional Justice的真義包括了「過渡司法」的程序安排,並非強調一種絕對的正義理念。但我國的轉型正義是行政權說了算,這本身就是應被轉型的正義。(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