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盜版又賣臺? 故宮開放文物高解析圖檔免費下載
故宮博物院去年起開放中高階文物影像下載,國民黨立法委員陳學聖13日質詢院長林正儀時痛批,在沒有保護措施的情況下開放「每季500張」的下載量,造成文物版權的流失,根本就是「賣臺」。他指出,故宮在大陸根本不能申請商標、販賣文創商品,如果有心人士透過下載影像製作商品獲利,完全防不勝防。
林正儀上任9個多月以來,積極推動故宮公共化,在去年除了試辦故宮攝影外,更開放20M中高階解析文物圖像可以每季500張速度免費下載;雖然下載畫面會出現提醒說明,強調圖像只侷限使用在非營利用途,且使用時需註明出處,但陳學聖質疑,在盜版猖獗的現代,尤其侵權情況最嚴重的中國大陸,能保證他們遵守規範嗎?
▲故宮開放中高階解析圖檔下載,圖爲下載同意書。(圖/故宮博物院官網)
另外,陳學聖質疑,目前的針對盜版印刷的處分,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可以請求「支付權利金3至10倍或查獲商品總價30至50倍的賠償」;但目前故宮研擬的「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草案,卻大幅下降爲「支付權利金5倍數額的賠償金」,除了大量開放之外,還降低罰則,根本是鼓勵「賣臺」。
林正儀迴應,圖像公共化是國際趨勢,故宮是順應世界潮流,至於權利金的部分,草案還沒送到院長室,他會在後續開會時把關,金額也會再討論調整。另外,他強調,「大陸對我們的侵權,還是可以依照法令來辦理」,包括淘寶網上販賣的盜版故宮商品,目前已經向對方申請下架。
在2014年爆出的中國三希堂(蘇音公司)盜印並販售文淵閣「四庫全書」,林正儀也表示仲裁結果是臺灣故宮獲勝,目前也透過兩岸有司協助,會盡快在大陸執行仲裁結果。他指出,對權利金或授權不需要這麼排斥,因爲目前故宮1年可獲得約新臺幣1000萬元到1200萬元的圖像授權金,未來有效控管並推廣品牌授權,也可以增加文創利基。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故宮院長林正儀「賣臺」。(圖/翻攝陳學聖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