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基隆山崩到花蓮土石溢流… 加強災害監測 別等事後補償

基隆山崩道路土石已全部清空,共運出1萬3千立方米。圖/公路局提供

端午節前基隆潮境公園路口的臺二線公路崩塌,以及近日花蓮和仁隧道南口大清水溪橋砂土溢流,分別造成人身傷害與財物損失。公路與鐵路接連發生地質災害,不由得讓人心頭一震,看似無關的兩起事件卻有着共同的特徵:基隆臺二線邊坡崩塌處位於「岩屑崩滑高潛勢及落石高潛勢區」範圍內,大清水溪則屬「土石流潛勢溪流」;基隆山崩時無雨,花蓮砂土溢流發生前的累計雨量爲零,事故當下之時雨量僅二點五毫米;事發前,基隆臺二線邊坡設有防護網,花蓮和仁隧道南口則設防止落石的明隧道;兩處均無即時監測告警系統且都不幸地發生事故。

很明顯,政府相關單位早已預警此兩處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公路或鐵路管理單位亦有「預見」,於事前設置防免災害發生之保護設施,卻未料到在無雨或雨量未達警戒值下,竟然發生了地質災害。經由接連兩起事故可以瞭解,雨量大小雖可預警地質災害的發生,但絕非唯一指標,仍須藉由即時監測系統及早告警纔是上策。

至於鐵、公路事故發生之後,罹災或受害的旅客卻有着不同的兩樣情。臺鐵乘客依照鐵路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可以迅即獲得補償;公路旁駐足的人、車、遊客,就只能依國家賠償法向公路管理單位提出國賠申請。可能是公路網綿密,倘公路有類似鐵路法的補助,政府財政恐難負擔,是以目前只能由車主投保汽車天災險,或遊客自行投保意外險,以分擔風險。

當然,災害預警系統依「地質災害潛勢」之高低程度不同,而有設置監測儀器疏密之不同,並非因此取代「災害潛勢分析」。尤其臺灣島位處板塊邊緣,地理環境上,屬於山坡地及山地者佔全島面積七成以上,地質構造上多爲節理髮達而使地層破碎,地質災害頻仍,足以預見。不過,現今科學進步,監測系統可減免災害事故發生,政府與其將預算用於事故補償,更應該將預算投入於防免事故發生。亡羊補牢猶未晚也,近來的公路與鐵路地質災害幸未造成人命損失,乃不幸中大幸。藉由以上兩起事故分析,期待政府能有更多充足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