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超商當場衆指侵落單女 高雄變態惡狼上訴駁回慘賠百萬

高雄鳳山某超商去年7月傳駭人聽聞的性侵案,37歲李姓男子凌晨在超商內強行推倒一名女子、拉扯內褲指侵得逞。一審判李男2年6月、賠償30萬元,高雄高分院8日宣判,刑期不變,民事須再賠70萬元。(本報資料照)

高雄鳳山某超商驚傳隨機性侵,37歲李姓男子凌晨在超商內見1名女子落單,上前搭訕未果,竟當場強行推倒女子、拉扯內褲指侵得逞逃逸。3個小時後李男又大膽回到同超商行竊,遭制伏逮捕。一審判李男2年6月、賠償30萬元,高雄高分院8日宣判,刑期不變,民事須再賠70萬元。

李男去年7月5日凌晨2時進入鳳山區某家超商,見1名女子獨自坐在超商內用餐,便上前搭訕。李男遭到拒絕後,竟想把女子拉出店外。女子不從,2人發生拉扯。

衝突之間,李男利用身材優勢,直接撲倒女子,值班女店員見狀馬上報警,李男竟趁店員報警時,直接扯開女子衣褲、以手指侵犯得逞。店員與其他客人大吼制止,李男才倉皇逃離現場。

當日凌晨5時,李男大膽返回同超商,先在店外鬼祟觀察有無異狀,還調整自己的口罩,接着入內偷竊1瓶麥香紅茶與1包口香糖,沒結帳就想跑。楊姓員警當時正在現場做筆錄,看出李男行跡詭異、正準備上前盤查時,竟遭李男出拳攻擊,楊男和李男扭打成一團,還好優勢警力即時趕到支援,衆人用辣椒水成功制伏李男,將他帶回警局調查。

李男到案後否認性侵,移送地檢署復訊時一度承認有磨蹭被害女子臀部、用手撫摸女子下體,但偵查中又改口否認。

李男胞兄應訊時表示,超商監視器畫面中的男子確實就是自己的弟弟,但不知道他爲什麼會這樣做,這真的不像弟弟平常會做的事情。

一審法官審酌李男認罪,並有思覺失調症,輕判2年6月,民事部分須賠償30萬元。李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原審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但民事部分另須賠償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