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簽下國防授權法 這7項條文和臺灣最有關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在當地時間13日簽署「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9),批准軍事支出 7,170 億美元(約新臺幣 22 兆元)。該法案認爲美國要強化臺灣軍力戰備及自我防衛能力,也要推動臺美軍事交流與聯合軍演,以及持續對臺軍售等,作爲年度「太平洋夥伴任務的一部分

「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是美國20多年來最早完成的國防預算案,川普特地到紐約州德拉姆堡( Fort Drum )的陸軍基地簽署,他強調這項法案是美國在現代史上「對軍隊戰士最重大的投資」,一定要把最精良的武器、最好的訓練、照顧及資源給予保衛美國的軍人

該法案第1257條主要針對「加強臺灣國防能力」,要求美國國防部長應與臺灣相關部門協商,對臺灣後備軍力進行全面評估建議,提升臺灣自我防衛能力,並在法案生效後一年內,與國務卿諮商後,向國會提出評估報告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中提到,美國應強化與臺灣的國防及安全合作。圖爲漢光演習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該法案第1258條,則爲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內含7條有關臺灣的條文如下:

1、「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是是臺美關係的基石

2、美國應該要加強與臺灣在國防與安全上的合作,並給予臺灣足夠且現代化軍事力量,維持臺灣充分的自我防衛能力。

3、依照「臺灣關係法」,美方要強力支持臺灣獲得防衛性武器,透過軍售、直接商業貿易和產業合作,特別要加強不對稱作戰和海底作戰能力。

4、美方應該要及時檢討以及迴應臺灣所提出的軍購需求,並加強對臺灣軍售的可預測性

5、美國國防部長應該要推動加強與臺灣安全交流政策,以增強臺灣的安全,包含推動與臺灣一同實際訓練以及軍事演習,並且依據「臺灣關係法」,推動臺美高層國防官員與一般官員之間互相交流。

6、美國與臺灣應該要擴展人道救援以及災難援助的合作。

7、國防部長應考慮支持美國醫療船至臺灣訪問,作爲「太平洋夥伴」(Pacific Partnership)任務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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