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參選立法會 黃之鋒:有認知度不代表要「一頭栽進選舉」

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立法會選舉9月舉行,港媒近日報導,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有意參選,競逐九龍東區席次。對此,黃之鋒4日下午表示,自己參與政治已有一段時間大家可能不意外他與選舉扯上關係,但對他來說,擁有認知度並不代表只應一頭栽進選舉政治當中,「未來的日子如何定位,方能承託衆人期望,並有效貢獻民主運動,纔是最重要。」

黃之鋒指出,過去數年,即使曾經兩度和團隊被迫離開議會,但他仍嘗試開拓其他戰線,例如持之以恆投入國際連結,以及在囚手足支援工作,「這兩點,我想無關乎有否選舉,抑或自己能否入閘,也希望持續在民主運動裡累積的工作。」

▼黃之鋒曾來臺拜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圖/記者屠惠剛攝)

黃之鋒提到,八年間在街頭監獄社區、國際戰線歷盡風雨,更覺得關鍵是每個人在沒有選舉的日常,於公共領域選擇有怎樣的政治參與,「所以,未來的日子如何定位,方能承託衆人期望,並有效貢獻民主運動,纔是最重要。這是包括我在內每個民主派政治人物不能逃避的命題。」

黃之鋒還說,選舉僅是載體,如何迴應「立會過半」及光復議會後的政治議程,更爲重要。

黃之鋒強調,去年《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通過及區選大勝後,他一直思考前路和沉澱對未來的看法,「這段時間,我希望聆聽大家的想法,對於2020年該準備、部署或投入什麼,非常歡迎大家給意見,一同摸索未來的道路。」

黃之鋒去年曾登記參選香港區議會選舉,但卻遭到DQ(Disqualified,取消資格)。做出裁定的選舉委員會指出,黃之鋒所提倡的「民主自決」或支持港獨等政見,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法律地位,也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更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能履行區議會議員職責

▼黃之鋒與何韻詩出席美國國會舉辦的聽證會。(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