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校長遴選爭議慢挨批 宜縣府:下月籌組審議會

宜蘭縣今年傳出國中小校長遴選爭議,縣府至今尚未依教育部規定成立校長事件審議會,處理不適任校長,也沒有寫進教育處工作報告,挨批包庇不適任校長。教育處迴應,已經發函給各團體推薦名單,預計11月初籌組審議會。

宜蘭縣金嶽國小校長施麗霞今年未通過校長續任,卻用新任的方式繼續連任,有「萬年校長」之嫌;教育部5月頒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縣市府須組成校長事件審議會,專責處理不適任校長檢舉、調查及處置等事項。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指出,中央頒佈辦法已經過了5個月,縣政府卻完全沒有成立審議會;全臺15個縣市已經成立審議會,新北、彰化已經實際開會,宜蘭縣處於後段班,消極的面對中央法規,行政怠惰形同包庇不適任的校長。

教師工會表示,教育處今年的工作報告絲毫沒有關於校長遴選的隻言片語,未提出校長甄選與儲訓制度的相關對策。議員林佩螢也批,反而政風處的工作報告將相關內容列在第一頁。

教育處迴應,教育部5月頒佈辦法,10月才發函指導具體的行政流程,也未訂出審議會的組成時限;各縣市籌組的速度有快有慢,宜蘭也積極籌組中,已發函給校長協會、教師會、家長協會等團體與專家推薦組成人選,10月31日截止,預計11月上旬組成11人小組後開會,絕非行政怠惰。

至於工作報告中未提及校長遴選與教師甄選,教育處長簡信斌承諾馬上補上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