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自己人」遭開9槍 臺南三線一星警官涉恐嚇取財10萬交保

臺南警三線一秘書主任涉恐嚇取財拒捕,調任非主管職務。(讀者提供/程炳璋翻攝)

臺南高階警官涉恐嚇取財案,橫山分局長郭耀男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說明案情。(羅浚濱攝)

臺南市警察局發生高階警官重大違紀案!3線1星的秘書室莊姓主任疑涉入感情糾紛的恐嚇取財案,莊員去年12月31日晚到新竹縣尖石鄉某渡假村,開被橫山分局鎖定的車輛,拒絕盤查還衝撞偵查車,員警開9槍制止以現行犯逮捕送辦,新竹地檢署認莊員涉案情節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

橫山分局長郭耀男指有被害人在去年12月底報案稱遭恐嚇取財,地方傳聞是被害人是縣議員,但郭無法證實是否屬實,僅稱該分局偵查隊接獲報案成立專案小組,也鎖定嫌疑人的車輛。

去年12月31日晚10時許,專案小組發現嫌疑人車輛開到尖石鄉山區某渡假村,專案人員開3部偵查車上山到現場時,駕駛該車男子見狀,就帶着1名從事旅遊業的女子開車離去。

員警示意停車受檢,3輛車並採取包夾陣勢,但該車拒檢衝撞偵查車,員警掏槍對空開1槍後,朝該車輪胎射擊8槍。

車上男子被員警嚇令下車後,原不願透露身分,後告知他是臺南市警察局莊姓秘書室主任,員警才發現抓到「自己人」還是高官,私下直說「壓力好大」!

對莊員與該女子是什麼關係?爲何會從臺南與該女子到尖石的渡假村?是否幫該女子向被害人恐嚇取財案?莊員開的車輛及被撞損的警車能否提供拍照?郭耀男均以「偵查不公開」原則,未透露任何細節,稱警方就莊員涉及恐嚇取財的部分,連同涉案女子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在偵查此案時,當場諭令涉案女子以2萬元交保,而莊員拒絕接受盤查,並撞毀偵防車等情,讓檢方認涉案情節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莊員10萬元交保,也沒有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