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體制拒繳200萬保證金參選 範雲:將會提釋憲

範雲抗議200萬元選舉保證金已構成違憲。(圖/記者潘永鴻攝)

記者潘永鴻/臺北報導

社民黨主席範雲30日早上前往臺北市選委會登記參選市長,她卻提出保證金違憲,並未準備200萬元選舉保證金,完成登記後,遭到臺北選委會退還資料,另外附上「依法不受理候選人申請登記通知單」。

範雲揚言說,將訴求行政訴訟,並展開釋憲行動。她強調保證金制度參政成了特定階級專屬權力,已經構成違憲,國外不少城市的保證金都沒有臺灣來得高,對此將會提起釋憲,要求修改保證金制度,不讓高額金錢門檻阻礙人民參政。

社會民主召集人範雲。(圖/記者潘永鴻攝)

社民黨認爲,臺灣是民主國家,人民無分階級、性別皆應享有平等參政權現行的保證金制度卻築起一道天花板,限制年輕世代、窮人小黨候選人的參政權利。範雲強調,高額保證金,已經違反憲法第7、第17級第1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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