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女湊50萬幫詐欺犯男友交保!事後領回「1動作」慘挨告
▲袁女幫詐欺犯男友湊錢交保,事後想領回,卻因謊稱單據遺失,挨告僞造文書罪。(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袁姓女子因徐姓男友涉犯詐欺罪遭逮,向親友借50萬元,幫男友辦理交保,孰料,她因遭徐男不當對待,悄悄離開,但忘記帶走辦保單據,遂佯稱單據遺失,寫了切結書領回該筆錢。另一方面,徐男判刑定讞後也想領回,但赴北檢辦理後,才知悉袁女早已領走,故提告袁女僞造文書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確認袁女明知單據仍在徐男身上仍謊稱遺失,因此依僞造文書罪,將袁女起訴。
根據判決,徐男2016年間因積欠賭債,向王姓好友提議,由王假冒大地主,他則負責僞造某建設公司李姓負責人及一名羅姓律師的印章,並製作建設公司合作開發契約書;隨後徐男與王男由彭姓仲介邀到3名賣家前來投資,雙方約好購買1400萬元房屋,賣家先行支付400萬元訂金。然而,2017年1月間,賣家想約在工地給付價款時遭到拒絕,察覺有異,便假意約在同月20日時約徐男、王男見面交錢,同時間報警,警方當場逮到人,全案曝光。
事發當時徐男被依詐欺罪嫌送往北檢,訊後被諭令50萬元交保,而其女友袁女向親友借錢湊齊50萬,以自身名義替徐男辦理交保,並且領有刑事保證金繳納收據正本。案經審理後,徐男遭判刑1年6月,緩刑5年,返還犯罪所得,另賠償被害人損失,全案定讞。
不過,全案審理期間,袁女因曾遭徐男毆打、謾罵,不堪受辱,便決定趁徐男不在家時悄悄離開,但她卻忘記帶走保證金繳納收據,而審理結束後,她前往北檢想領回時,便謊稱「單據遺失」切下切結書,把原本的保證金50萬元領回。另一頭,徐男也想到該筆50萬元保證金,便持正本收據想領回,結果這才發現,袁女早已領走,便對袁女提告僞造文書罪,更聲稱袁女也曾加入該起詐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