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燒出隱憂 花縣議員建請縣府代管無管理組織老舊大樓
花蓮縣內公寓大樓約700棟,僅3分之一成立管理委員會,縣議員吳東昇建議縣府暫時代管,協助裝設基本消防設備,趕在中央修法前,擬定自治條例規範。(羅亦晽攝)
花蓮縣議員吳東昇日前抽查市區屋齡35年以上、6樓以下老舊大樓,發現雜物堆滿逃生通道,過期滅火器比比皆是,且很多不屬消防局納管,未設有管理組織,加上住戶多是弱勢,擔心若發生火災,恐成下個城中城。(資料照/羅亦晽攝)
針對花蓮縣內老舊大樓弱勢住戶,消防局表示,若大樓狀況危急,無法立即改善消防設備,將協助在重要通道等公共樓層區域,裝設獨立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羅亦晽花蓮傳真)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危老大樓隱憂,花蓮縣議員吳東昇今質詢時,建議縣府代管市區無管理委員會大樓,或訂定自治條例規範。縣府表示,因無法源依據無法代管,僅能先行輔導成立,並協助弱勢裝設獨立式住警器,針對自治條例部分,中央已着手修法,屆時尚有不足之處,將再訂定加強。
花蓮縣內公寓大樓約700棟,僅3分之一成立管理委員會,吳東昇表示,日前抽查市區屋齡35年以上、6樓以下老舊大樓,發現雜物堆滿逃生通道,過期滅火器比比皆是,且很多不屬消防局納管,未設有管理組織,加上住戶多是弱勢,若發生火災,恐成下個城中城,建議縣府暫時代管,協助裝設基本消防設備,趕在中央修法前,擬定自治條例規範,超前部署。
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針對列管大樓,消防局均定期抽查消防設備等,要求管理單位限期改善缺失部分,然而中央目前正在進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跟消防法規的修正,除迴歸市場機制,要求仲介在買賣租借時,確實檢視大樓是否有管委會、消防安檢合格與否等公告,從源頭解決問題,也能讓公務人員能依法行使公權力,自治條例部分,應等修法後再評估是否有需要加強的部。
林坦言,由於許多民衆心態就是「能省則省」、「有吵就有糖吃」,這對守規矩的住戶來說不公平,同時也會變成反面教育,政府財力有限,應用在刀口上,等待中央修法期間,消防局會加強宣導,告訴大樓住戶須改善之處。
弱勢住戶部分,林文瑞說,若大樓狀況危急,無法立即改善消防設備,將協助在重要通道等公共樓層區域,裝設獨立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其餘列管大樓則要求管理組織須改善缺失。
由於5層樓以下住宅大樓由縣府建設處管理,針對代管部分,建設處長鄧子瑜表示,礙於法令,無法代管,也無法強制成立管委會,不過縣府已陸續辦理相關宣導,輔導成立管委會,且參與人數日漸增多,代表愈來愈多人重視,待中央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規後,屆時將依法要求成立管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