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問題 學者用便利貼示範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朝野對峙,憲法法庭第一個列出的爭點是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聲請方認爲未於表決前清點人數也未針對可否兩方依次表決,有重大瑕疵,立委黃國昌則稱本次立法程序有逐條討論、逐條表決;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的東吳大學教授董保城將兩張便利貼往自己額頭貼,指重大明顯是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一望即知,如同寫在額頭上。

董保城說,踐行正當立法程序是基本門檻,有重大瑕疵則一切不用談;聲請方與立法院對立法程序陳述不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不是建議司法院大法官調查小組把全部錄影帶調出來看一看,「一看三個月,你們就卸任了,這樣子是嗎?」他說,舉手投票表決及計票方式是否合法實屬國會自治及議事自律,此部分應合憲。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民進黨訴訟代理人說國會改革法案沒有實質討論,整個審議過程民進黨立委發言時間共一○六八分鐘,是雙方無法取得共識,並非沒實質討論。

不過,政大副教授林佳和認爲本次修法未給部分立委及其他憲政機關表示意見、參與討論機會,掏空委員會實質審查權限,破壞「透過公開論辯以實現實質價值的可能性」的立法程序;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律師陳鵬光認爲沒在表決前清點人數、未可否兩方依次表決、採不記名舉手方式表決,與立職法第十五條修法理由「各項表決應以記名投票行使,以守護民主價值,落實責任政治」恰恰自我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