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歡記:劉婉玉太恐怖!嫌棄丈夫,逼走兒子,利用女兒結婚出風頭

《承歡記》原著中,自從麥承歡開始備婚,母親劉婉玉就沒有消停過,導致整個家都不得安生。

要結婚的人是麥承歡,主角也是麥承歡,但劉婉玉從沒有考慮過女兒的感受和想法,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

不是嫌辛家亮給麥承歡買的鑽戒小了,就是糾結自己見準親家時沒有一身像樣的衣服。

甚至連婚禮和請客吃飯的事,劉婉玉都替所有人做了主,一切都得按照她的想法來辦。

看似是劉婉玉對女兒的照顧無微不至,是愛麥承歡的表現,其實她只是自我感動罷了。

而且,劉婉玉所要求的、所做的一切,也並不是爲了麥承歡好,而是爲了她自己的面子和虛榮心。

甚至可以說,她把兒女當成了給自己長臉的工具,既想他們混得好,讓自己揚眉吐氣,又不想讓他們離開自己,極其內耗、擰巴、壓抑、令人窒息!

劉婉玉的擰巴,太窒息

女兒要結婚了,劉婉玉並不高興,不敢相信時間過得這麼快,反而問麥承歡:“不是說現在流行三十多歲才結婚嗎?”

但辛家亮已經三十歲了,不過麥承歡和他結婚,也不是因爲年齡到了,而是感情到了,結婚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

至於劉婉玉不高興的原因,不是因爲辛家亮,也不是因爲未來的親家,而是因爲劉婉玉太悲觀、太壓抑。

麥承歡要結婚了,本是一件喜事,劉婉玉卻處處都在感慨,事事都在埋怨,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也全扒出來抱怨個沒完沒了。

劉婉玉把兒子和女兒當作唯一的改命希望,自然是希望他們事業有成、家庭美滿。

但一看到女兒要出嫁了,又聽到兒子說上大學後就不在家裡住了,劉婉玉的反應是——“大吃一驚”。

她心裡是這樣想的:

想到這,劉婉玉的精神都恍惚了,她不想讓孩子離開自己。

劉婉玉並沒有把孩子當作獨立的個體,她想讓他們守在自己身邊一輩子,看似無私的母親,其實很自私。

麥承歡和辛家亮兩家約定好了見面,首先讓劉婉玉苦惱的是衣服,她不但嫌棄自己,還嫌棄丈夫和兒子。

劉婉玉對麥承歡發牢騷:“我連會客穿像樣點衣服也無。”

麥承歡立刻說帶她去買,劉婉玉又說:

劉婉玉太愛面子了,虛榮心爆棚,既想要通過外在裝扮自己,又怕別人覺得自己太刻意,但實際情況就是那麼糟糕。

一旦麥承歡或者麥來添勸說劉婉玉不必如此,劉婉玉就開始發作,滿口的抱怨:

麥家一家四口全擠在彈丸之地的老式廉租房,劉婉玉婚後的30年一直都圍着竈臺和孩子轉,沒有自己的興趣愛好。

劉婉玉的思想和認知便是女人必須依附男人而活,只有靠嫁人才能過上好日子,而她之所以過得不好,正是因爲嫁到了麥家。

麥來添從不跟劉婉玉頂嘴,不管發生什麼,他都無條件地站在劉婉玉這邊,因爲在這個家,劉婉玉就是皇上。

大喜的日子,劉婉玉總能各種找茬,鬧得所有人都不開心。

新衣服買好了,也在菜市場穿過了,看不出剛買的痕跡,出門前,劉婉玉又鬧一出,不明緣由地哭,搞得麥承歡也跟着流淚,劉婉玉才止住。

到了飯桌上,就因爲親家問了誰會吃魚頭,麥來添說劉婉玉喜歡吃魚頭,劉婉玉就又開始敏感了:有誰天生愛吃骨頭?自己就是個受苦的命!

劉婉玉自己愛面子,卻不給別人面子,當着孩子和兩家人的面,問結婚辦酒席的事情。

麥承歡和辛家亮商量好了旅行結婚,劉婉玉也知道,可她不同意,認爲是辛家想省錢,她寧願自己出錢,也要大辦一場。

劉婉玉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爲了讓女兒風風光光地結婚,而是因爲她當年沒有一場像樣的婚禮,所以現在要在女兒身上找補。

麥承歡不同意,劉婉玉就拿養育之恩說事,咬定不放鬆:

有這樣的母親,是福,亦是禍。

麥承歡的孝順,是愚孝

劉婉玉做了30年的家庭主婦,確實不容易。

所以麥承歡每次看到母親在無法容納兩人的廚房裡忙活,都心疼不已。

麥承歡小時候就幻想着有個大點的廚房,長大後更是想給父母換一個寬敞舒適的房子。

只是以她目前的收入來看,一切都是奢望。

如今自己又要結婚組建家庭,也無法兼顧父母那麼多了,所以麥承歡覺得虧欠父母,心中覺得羞愧。

其實麥承歡已經夠爭氣了,從不惹父母生氣,學習和工作也從沒讓父母操過心。

到了談婚論嫁之時,麥承歡又一切都順從着母親。

劉婉玉嫌辛家亮送麥承歡的鑽戒不亮,麥承歡便把方鑽換成圓大晶瑩的,哪怕是自己花錢,也要滿足母親的內心。

麥承歡不但自己十分孝順母親,還要求弟弟要事事盡孝,有了女朋友就趕緊帶回來幫着母親做事。

甚至因爲母親對自己結婚的感慨太多,麥承歡悔婚了,不是因爲辦酒席的事,而是“劬勞未報”。

麥承歡對閨蜜毛永欣說:

毛毛看得很通透,開導麥承歡要先以自己爲先,父母不是她的責任,健康快樂地活着,不讓父母操心,就是孝道了。

但是麥家的情況不一樣,劉婉玉對子女付出了全部的心血,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了丈夫和子女身上。

麥承歡從小就被灌輸了爲父母爭氣、以父母爲先的思想,所以她寧願不結婚,也要先盡孝。

其實這是一種愚孝,明知母親的行爲是自私的,且傷害到了自己和家人,麥承歡還要滿足母親的願望和要求。

其實麥承歡的內心也是清醒的,她只是一時無法掙脫母親的控制。

劉婉玉對丈夫沒有信心,認爲只有女兒可以爲她爭氣,所以把女兒的婚事當作了爲自己爭取權益,恨不得結婚的人是她,而不是麥承歡。

可以說,劉婉玉的心理是病態的,也是她一步一步把子女逼走的。

過去的三十年,麥承歡事事顧及母親的感受,順着母親的心意,如今經過結婚這事,她終於覺醒了!

從“承歡膝下”,只爲滿足父母,麥承歡最後終於爲自己而活了,取悅自己纔是最重要的!

自此,麥承歡變得“叛逆”了,拒絕跟辛家亮的婚事後,跟完全不瞭解的姚志明同居了。

哪怕母親說她不孝,哪怕母女關係變壞,她也不再在乎:

麥承歡之前被管得太過了,劉婉玉總是纏着她要錢、要時間、要尊重、要關注。

麥承歡不得自由,也沒有隱私權,就連家教的學生,母親都要把人家的情況打聽得清清楚楚,太恐怖了!

麥來添清醒又悲哀

麥家真正願意忍受劉婉玉的人,也就只有麥來添一個人。

《承歡記》原著中,麥承歡的奶奶是麥來添的姨媽,對麥家的子孫並無好感,對麥承歡是例外,最後把遺產全給了麥承歡,變現8位數。

麥承歡分別給父母和自己買了房子,終於幫父母搬了家,自己也獨立了出去。

麥承歡已經讓劉婉玉揚眉吐氣了,但劉婉玉還不滿足。

劉婉玉之前處處刁難麥承歡,企圖在女兒的婚禮上爭氣,把多年來的委屈發泄到麥承歡身上。

後來因爲麥承歡不在家了,所有的壓力又都給到了麥承草。

麥承早不堪重負,離家出走,跟離異帶孩子的賣衣服的女人同居,是對母親最大的反抗。

劉婉玉卻把這些煩惱歸咎在麥承歡身上,認爲是風水不好,就不該搬家,不該買這房子。

劉婉玉的作和瘋癲,已經不再是更年期的問題了,是她太悲觀、太依賴孩子了,孩子一走,她沒了寄託和安全感,便作天作地,搞得整個家都是壓抑的。

麥來添很清醒,他知道劉婉玉的脾氣,若是跟她硬剛,到頭來受苦的還是自己。

所以他總勸麥承歡不要怪母親,她只是感懷自己的身世。

麥來添是經濟條件不好,但他已經夠努力了,工作上任勞任怨,生活中無怨無悔,勤勞能幹、顧家愛老婆孩子,也是個好男人。

更重要的是,麥來添還是劉婉玉的出氣筒,不管是誰得罪了她,最後收拾“爛攤子”的都是麥來添。

劉婉玉敏感又自尊、自卑,她就認定了自己是窮人,認爲他們高攀不起辛家亮一家,便埋怨麥來添:

劉婉玉沒有工作,麥來添憑自己的努力掙錢,腳踏實地,養活一家子,沒什麼可丟人的。

麥承歡從沒嫌棄過自己的司機父親,也不認爲自己是高攀了,麥來添也是如此認爲:

辛家人看起來沒有架子,就像麥來添所說的,窮人不一定都是好的,有的富人也不會瞧不起窮人。

只有劉婉玉心裡有疙瘩,他覺得自己的丈夫不是藍領,是供人差遣的下人,這叫她擡不起頭來。

劉婉玉咬定了這句話:

其實沒有人欺侮她,相反,全家上下都唯她是從,都最是敬重她,一切都是她的自尊心在作祟。

窮人往往一口咬定遭人歧視是因爲沒錢,這是錯的,人窮志不窮纔是最重要的,劉婉玉的思想一直都是錯誤的。

麥來添和劉婉玉一起生活了30年,沒能改變她的思想,這不怪麥來添,所幸他自己沒有被她帶偏。

麥來添做不了劉婉玉的主,唯一能做的就是順着她,努力把家裡的火氣壓下去,不火上澆油就是好的了。

劉婉玉的原生家庭是不幸的,後來她組建的家庭也是讓人窒息的。

劉婉玉太會道德綁架麥承歡:

女兒孝敬她還不夠,劉婉玉反覆對麥承歡講自己的不幸,還要喚起女兒對她的同情心,並讓女兒替自己爭氣。

“爭氣”的方式是——“嫁過去之後三年抱兩,好好主持一個家庭。”

麥承歡是新時代的獨立女性,她明確表示:

劉婉玉卻給麥承歡一個欲加之罪:“你是怕人說你把孩子寄養在廉租屋裡吧?”

劉婉玉急着幫女兒帶孩子,麥承歡也確實不想讓下一代再跟自己一樣過着那樣的生活,但她反駁母親的原因,不是母親所說的這種意思。

劉婉玉是悲哀的,她的丈夫麥來添在她的壓抑之下,也挺可憐的。

注:本文根據《承歡記》原著解讀,與電視劇出入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