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區:新增購買新房按房屋成交價1%給予消費券,最高不超過5萬元

央廣網北京9月15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自成都市發佈住房“以舊換新”政策以來,不少市民對天府新區的相關政策翹首以待。9月13日,四川天府新區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人才安居需求、保障購房入學需求、實施惠民購房補助等5個方面。

一是支持人才安居需求。獲得成都市F類人才安居資格的,購買直管區人才公寓可按8.5折享受不超過50平方米優惠政策面積。獲得“天府新區英才卡”或“天府興隆卡”的人才,在直管區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價(以網籤備案合同總價款爲準)的1%給予消費券,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是保障購房入學需求。在新建住宅項目預(現)售前,提供將該片區納入服務範圍的學前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名單。對完成網籤備案的新建住宅購房者,若其適齡子女符合入學條件,可參與該片區學校入學報名搖號。

三是實施惠民購房補助。在直管區新增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價(以網籤備案合同總價款爲準)的1%給予消費券,最高不超過5萬元。鼓勵小區業主購買本小區新建地下車位,對於本小區業主新增購買本小區新建地下車位的,新增購買第一套(個)的給予2000元消費券;新增購買第二套(個)以上的,每套(個)給予4000元消費券。

同時,新增購買非自持的規定最小銷售單元的辦公類新建商品房的,每套按房屋成交價(以網籤備案合同總價款爲準)的2%給予消費券。

四是優化辦理資金支取。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直管區開發建設,須交納或已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可使用金融機構開具的見索即付保函替換。支取預售資金、履約保證金的,在符合相關審批條件後,各承辦單位承諾1個工作日內完成相應審批手續。

五是其他規定。新增購買指在本通知實施之日後發生的購買行爲,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作爲購買時間認定依據。

領取消費券須提交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開發企業出具的已確實購買房屋的證明、購房人身份證明等。合同備案1年後仍未領取的,視爲放棄。領取了消費券後又退房的,由開發企業在退房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後繳入財政。

此外,消費券可直接抵扣在直管區購買汽車、傢俱家電等時產生的費用,消費券有效期180天。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